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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1-23 19:40:03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1街道社区办: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五篇【完整版】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1

街道社区办: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

  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3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1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网站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 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4

  一年来,我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是社区救助员、具体做的是低保工作、低收入工作、解困工作,以及守备街1 号的网格工作和兼职社工工作等。现将自己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岗位工作基本情况

  1、低保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关系到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及社会稳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认真学习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随时掌握动态管理,坚持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细致地解释救助政策。今年还对353名低保户进行了实名的认证,给他们办理了民政惠民济困保。通过入户走访今年共计减少低保20户、30人。

  2、低收入工作: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了重新建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剔除,对符合的进行了建档。

  3、解困工作:每季度的爱心超市,元旦春节、端午等重大节日中我们都积极开展扶贫送温暖工作,切实把*的关怀送到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中。

  二、具体履职情况

  1、低保工作:我社区现有低保户272户、353人。

  2、低收入工作:有3户、5人。

  3、兼职社工工作,通过对社区的服务对象的走访,对社区50名居民进行建档,对2户进行个案帮扶,对其进行了5次服务,基本达到结案要求、小组工作,开展一个能力提升小组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努力方向

  因我社区大拆迁,大量的低保户不在本辖区居住,低保的动态管理比较难,每季度的入户不能够保证,今后一定加强动态管理,与居住地的社区和物管公司做好信息的沟通和联系。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协助完成社区的其他工作。以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服务居民中,力争把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救助自检自查报告5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医疗救助保障水*稳步提高,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但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在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实践,认真梳理与医疗救助资金有关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医疗救助资金大量闲置与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矛盾突出。

  一方面,大量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财政、民政部门沉淀形成闲置。另一方面,大量困难群众因未得到民政部门救助,丧失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权利。造成上述怪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渠道不通畅,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而困难群众大多文化程度较低,长年不看报纸不上网,不了解党和*的救助政策,甚至有了困难还不知道找谁解决。二是有的基层民政部门官僚思想严重,不是深入街道乡村讲解政策,为民排忧解难,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助,造成大量行动不便困难群众求助无门。三是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过高,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家庭难以达到认定条件。

  (二)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失公*。

  1、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有的擅自提高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有的对低保边缘户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比率低于规定标准;有的对同类患者执行的"救助标准不一致,救助金额弹性较大,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享受救助标准反而低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公信力。

  2、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的为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将患者定为低保户,实施低保户医疗救助后即取消低保资格;有的违规将医疗救助资金拨到福利院,以弥补经费的不足;有的对不属于救助病种范围的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有的又缩小了救助范围,仅对城镇低保边缘户实施医疗救助,而农村低保边缘户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三)救助程序执行不严格,救助档案资料不全。

  在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中,工作人员很少按规定入户核查,仅凭一些证明和药费单据就直接进行审批。基层民政部门虽然建立了医疗救助档案,但档案登记内容残缺不全,不能完整地反映受助人参加医保情况、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情况、个人自付情况等。有的未按规定公示医疗救助人员名单;还有的大病患者评议在前申请在后,更有甚者存在患病在后,申请医疗救助在前的怪现象。

  (四)资助参保参合不规范。

  有的未按规定资助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参保参合,有的地区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7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医疗保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管理部门相互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上部分地区医疗救助基层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导致国家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管理流程及加强专项审核等方面下大力气,确保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医疗救助管理的透明度。

  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要执行到位,必须先宣传到位。要让民众特别是与政策相关的群体(包括政策受益者及政策执行者)知晓、理解政策。只有充分了解政策,执行者才不会随意改变执行标准和执行范围;受益者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时,才会积极主动地去申请、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细化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针对医疗救助发放标准不统一,随意救助等现象,相关部门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及实施细则的执行上,重点是救助政策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公正,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各城乡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另外,要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制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经得起检验。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关注和发现由于制度缺陷导致的不公*现象,严厉查处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真正发挥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补充作用。

  (三)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针对大量医疗救助资金沉淀闲置而困难群众又未得到及时救助的怪现象,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比如,应适当降低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准入标准,让更多患者家庭不因病致困。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可以与当地登记的城乡低保户,与居民、农民医保等信息进行比对,看低保人员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还要关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弱势群体参保参合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利。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监督制度和接受群众举报制度,查处民政救助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医疗救助管理运转正常。

  医疗救助管理是一项好制度,保护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难点是执行范围难于认定,核查、认定工作量过大等问题,仅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于完成。建议建立民政、医院、社区(街道)或村委会协调联动机制,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领取的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这既有利于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利于体现公*、公正的原则,真正将国家的利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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