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0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项目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项目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1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二)土方开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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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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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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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
()
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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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重吊装工程。
10KN及以上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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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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丿I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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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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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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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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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稈。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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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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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拆除、爆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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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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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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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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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律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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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稈。4地、暗挖、顶管及水、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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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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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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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
()
1.幵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幵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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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F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起重吊装工程。
100kN及以上的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200m及以上内爬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看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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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咼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液)体程或。粉3.尘可扩能散影、响易行燃人易、爆交事通故、发电生力的设特施殊、建通、讯构设筑施物或的建拆、除构工筑程物。安全的拆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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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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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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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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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60m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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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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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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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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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建设单位盖章
篇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结构层数建筑面积(M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七、其它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附后):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本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没有的应在“□”内打“×".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结构层数建筑面积(M2)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工程。
卸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
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
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
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
模结构安装工程。
六、其它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附后):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本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没有的应在“□"内打“×".
篇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
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
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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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
()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
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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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
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
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
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
(八)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3.水下作业工程。
()
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
5.冻结法工程。
()
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
篇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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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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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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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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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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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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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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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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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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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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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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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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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篇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条件11责人审核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条件12负责人审核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条件1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条件14公章条件15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条件16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第三十二条条件17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二同时满足条件和条件8并满足条件至条件15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附件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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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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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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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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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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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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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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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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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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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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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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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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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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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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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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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AQ-C1-2
编号
工程名称规划十五路跨线桥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
施工单位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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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
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
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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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
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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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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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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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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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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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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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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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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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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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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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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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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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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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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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八)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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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表AQ-C1-3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手续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其他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名称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类别
专家组长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信息
专业
证书编号
论证意见:本工程关键节点:
论证结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专家组长签字:专家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论证专用章)年月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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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条款
认定条件
认定标准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
未按照本规定编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并审核危大工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程专项施工方案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件3条件4条件5条件6
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一、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承包
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7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8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条件9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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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条件1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3条件14条件15条件16条件17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
章
二、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8,并满足条件9至条件15的
公章
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
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违
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
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16,并满足条件17至条件2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专业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9-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未对超过一定规
下的罚款:
模的危大工程专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项施工方案进行
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
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
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
组织专家论证的;(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规模的危大工程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修改
条件2
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条件3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参加论证的专家未从专家库中选取
条件4条件5条件6条件7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人数少于5人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资料,但与工程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的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对
资料,但专家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即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但专家由他人代签字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
未经专家组长同意
-10-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专家论证”。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
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6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变更
条件7存在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其他情形
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擅自修改内容的部分)
条件2条件3
施工单位对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3,认
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擅自修改,且未重新履行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
上述程序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专项施工方案擅自修改的内容,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1)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3)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4)项目负责人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未按规定变更;(5)其他擅自修改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内容
-11-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按照本规定审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危大工程专项施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工方案
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
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发现施工单位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
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其整改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
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
案实施,未要求
其停工的
条件3条件4条件5
条件6
条件1
条件2条件1条件2条件3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印章
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第三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
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专项施工方案”。
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
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认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
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
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
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且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但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和条件3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
-12-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
条件2条件3条件4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采取整改措施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件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签字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4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填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条件3专项巡视检查频率不符合监理实施细则或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
条件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13-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未按照本规定参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与组织危大工程
下的罚款:
验收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
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
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
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
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按照本规定建
的。
立危大工程安全
管理档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危大工程按照规定需要验收条件3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参与组织条件4施工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条件5参与验收的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条件6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确认条件1监理单位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要求,提供齐全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条件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单独建档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满足条件1或条件2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14-
-15-
篇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附表X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XXXXXX
工程地点:XXXXXX一、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一、基坑工程
本工程是否存在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是□否□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高处作业吊篮.(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六)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需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一、深基坑工程
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
本工程是否存在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建设单位确认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文件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盖章)2019年月日
篇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分部分项工程
内
容
预计实施时间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降
□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
水工程
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
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三、模板工程及支
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0KN/㎡及以上;集中
撑体系
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
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四、起重吊装安装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拆卸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悬挑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
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本项目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结构层次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分部分项工程
内容
预计实施时间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5KN/㎡及以上(混凝土楼板厚度达到300mm及以上),集中线载荷20KN/m及以上(混凝土梁截面积达到0.45m²及以上)
□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及网架安装等满堂支撑体
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
□□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的抬吊安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程
□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其它地下及周围环境复杂的特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
□搭设高度3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四、脚手架工程□悬挑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
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
五、拆除、爆破
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安全或影
响周边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
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他□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
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
项目经理(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填写本项目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说明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
注:建设单位在申报安全监督备案表时,,需要提供。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兹报验:□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6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本次申报内容系第次申报,申报内容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已批准。
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
时间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
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日提出本报审表。
日期: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
日期
专项施工方案附在表后编制人签名审核部门技术安全
质量
审核意见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签名:
(总承包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分包)
日期
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
专项施工方案附在表后编制人签名审核部门技术安全
质量
审核意见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签名:
(分包单位公章):
年月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时间
地点
论证内容
专家组成员
单位名称
姓名
职称
专业
签名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姓名
施工单位职务
专业
签名
联系方式
篇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结构层数建筑面积(M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七、其它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附后):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本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没有的应在“□”内打“×"。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结构层数建筑面积(M2)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工程。
卸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
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
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
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
模结构安装工程。
六、其它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附后):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本工程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没有的应在“□”内打“×”。
篇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11.1.工程说明............................................................1
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2.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12.2.土方开挖工程........................................................12.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22.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22.5.脚手架工程..........................................................22.6.拆除、爆破工程......................................................22.7.其它................................................................2
第三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详细工程清单及管理措施...........................3
桥下镇垟塆村三产安置房
1.1.序号
工程说明项目
第一章工程概况
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项目名称
桥下镇垟塆村三产安置房
2建设单位
永嘉县桥下镇垟塆村民委员会
3设计单位
杭州建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温州中亿建设有限公司
7
建设地点
场位于永嘉县桥下镇垟塆村,成阳路(规划道路)北侧,永临大道西侧。
8
工期
总工期为7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20日,竣工验收日期:2022年8月19日。
8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48438.58㎡,地上建筑面积为38100㎡,地下室建筑面积为9844㎡。
9
层数
1#楼为25层;2#楼为24层;3#楼为26层;4#楼为2层;5#楼为26层;地下室为1层。
10
高度
1#楼为76.45m;2#楼为73.45m;3#楼为79.45m;4#楼为7.50m;5#楼为79.45m。
11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温州中亿建设有限公司
1
桥下镇垟塆村三产安置房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2.3.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3.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4m及以上;搭设跨度12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2.3.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2.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2.4.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4.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2.4.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2.5.脚手架工程2.5.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5.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2.5.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2.5.4.吊篮脚手架工程。2.5.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2.5.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2.6.拆除、爆破工程2.6.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6.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7.其它2.7.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7.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2.7.3.钻孔灌注桩桩工程。2.7.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温州中亿建设有限公司
2
桥下镇垟塆村三产安置房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第三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详细工程清单及管理措施
序号项目作业活动/危险源
危害
危险级别
控制措施
管理部门
法规要求
行人、车辆运输频
繁的交叉路口,未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
1
悬挂安全指示标车辆伤害3安全规定分部/各队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
牌,在火车道口两
两侧应设落杆
侧未设落杆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
作业场地、通道及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
照明不良引
2
用电设备的开关箱
3安全规定分部/各队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
发伤害事故
处,未设置足够的
够的照明设备
工地照明设备
建设
工地未将施工作业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办公、生活
秩序混乱引
3
区与生活区分开设
3安全规定分部/各队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
发事故
置
措施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
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
临时房屋基础墙体房屋倒塌伤
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
4
4安全规定分部/各队
不符合要求
人
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经
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临时办公
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
温州中亿建设有限公司
3
桥下镇垟塆村三产安置房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结构重要性系数γ0=1.0
篇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范
围
结构层次项目负责人
总监
□ⅹ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ⅹ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计划实施时间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ⅹ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工程总荷载
10KV/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V/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ⅹ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
□ⅹ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重量在10KV以上得起重吊装工程□ⅹ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ⅹ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ⅹ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ⅹ附着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五、起脚手架工程
□√悬挑脚手架工程□ⅹ吊篮脚手架工程
□ⅹ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ⅹ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ⅹ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ⅹ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七、其他
□ⅹ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ⅹ钢结构、网架和摸索结构安装工程
□ⅹ人工挖孔桩工程
□ⅹ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ⅹ预应力工程
□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本项目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所列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前的“□”内打“√”,没有的应在“□”内打“ⅹ”
第一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属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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