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纪锦公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13篇

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13篇

时间:2023-01-05 18:4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13篇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比较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最根本的就是意义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的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13篇,供大家参考。

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13篇

篇一: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比较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最根本的就是意义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的稳定;此外,政治制度还作为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的奠基石,牵动着整个国家的变革与发展;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中国与美国的阴晴冷暖时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然而这两个大国却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成为各自制度领域的代表者;下文将逐点分析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性是一个国家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我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障了人民在内部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社会劳动者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此外,阶级斗争的问题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所以坚持一定的专政只能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该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我们需要坚持并发展的内容;然而,对于美国来说,很大的不同是资本主义以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更加崇尚政治的自由性;其领导的集体是资产阶级,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规律还有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广泛应用自然力和科学技术开辟了道路;

  其次,两个国家的政体也有着显着的差别:我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制度同样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动员全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的建设。国家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需要对人民负责,同时又受人民监督,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此外,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因为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并在其中选取人大代表,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而众所周知,美国实行总统制,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这样的制度保证总统权事统一,责任集中,责任和权力的归属明确,所以,行政效率较高,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且美国总统制度下总统的任

  期比较固定,任期内,不会出现政局紊乱的局面。但这样的体制下总统的权利过大,易形成专制独裁的局面。而且美国国会议员大多数缺乏行政经验,实务经验不足,事业性不足,美国国会的法案也常常得不到行政机关的落实与执行。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当行政与立法产生僵局时,一方面,美国总统不能解散国会,国会总统也不能强迫总统辞职,所以问题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说起政治上的差异,我们常常能从新闻上听到美国的两党之间竞争的新闻,这在中国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点就涉及到中美两国的政党制度的不同。

  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个党的竞争制度给美国带来一定的好处。首先,两个党的少数党有利于政治局势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可以使政策可以得到长期的执行,构成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避免政局过于混乱。其次,这样的制度需要选民的推选,便有利于推动民主进程的发展,而且两个政党为了获得更多的支持,必将更加努力为人民服务,多多推出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样的制度有利于对权利进行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可以减少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这样的政策也有它的弊端,这样的两党竞争会浪费许多的竞选费用,而且有些时候,两个政党会相互攻击,相互拆台等等,造成不好的政治风气。

  而中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样的制度十分适合中国的政治环境,有利于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而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集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力量,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防止政治腐败。使得我们的政治环境进入一种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氛围。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两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说起国家的结构形式,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应该对美国的联邦制非常耳熟。没错,美国是联邦制的代表国家,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这样的联邦制有利于美国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克服了传统单一制大国管理不变的缺点,也是一种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不稳定性的好方法。但是这样的制度固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那就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之间与州政府之间常常各自为政,决策过程往往十分漫长。一但存在矛盾的激化,很可能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严重可能导致联邦的解体。

  我们自己国家的结构形式呢,称为单一制,我们也能很直接地感受到单一制的特点。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政府就是中央

  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和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关系上则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所以这样单一的结构形式,便于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且,比较没有机构和事务上的重复,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但这样的单一制的任何事务都由中央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

  说起这些,和我们公民最相关的政治制度就是公民的选举制度了。在中国,我们国家的国家主席,副主席直接受命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然后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中美制度之所以有以上种种的差异,归根到底是由于历史的沉淀,以及各自在实践中的摸索所积累的经验。尽管有种种的差别,但是各有各自的好处,各自适应与各自的政治形态。当然我们应该不断地创新改革,民主会带来一定的扰动,专制也必将不能解决所有动乱,所以如何顺应时代的变化,寻找到各自的平衡点,推动政治发展的进程,才是关键。

  拿中国来说,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依旧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我想,这应该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方向,朝着适合自身的道路,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路线,才能有效发挥政治制度的基石地位。

篇二: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从总统选举看美国政治制度摘要美国总统选举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虽然美国的选举制度一直被认为是现代文明的典范但是依然存在着弊端卑劣消极的选举金钱政治大选过程常常被公众左右传媒选举人团制度和胜者全得使公平投票的原则无法实现

  从总统选举看美国政治制度

  摘要美国总统选举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虽然美国的选举制度一直被认为是现代

  文明的典范,但是依然存在着弊端,卑劣消极的选举、金钱政治,大选过程常常被公众左右,传媒选举人团制度和胜者全得使公平投票的原则无法实现。美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美国联邦制的要求,是政党政治和总统选举的完美结合,体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成熟。关键词美国总统选举政治制度

  一、引言

  四年一届的美国大选总是如期而至,在美国历史上,无论内战还是外战都没有阻止或中断美国周期性的、定期的选举,这反映了美国政治文化中忠于宪法、重视程序、相信制度的传统。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深刻的美国特色。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议会制度构成了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的三大支柱。总统选举则被看成是其民主最重要、最直接的标志。历来研究美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在谈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时,都指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会导致总统选举的种种非民主后果,这是由于美国总统选举中采用“选举人团制”、“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者全得制”所致。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以民主典范自居的美国会设计一种在实践中可能导致非民主后果的总统选举制度,并令其长期存在而不加以修正?

  二、美国的选举制度

  现代选举制度,特别是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已经发展到高度完善和成熟的阶段。就法律规定和程序安排而言,美国等国家的选举制度可以称得上是典范。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选举的程序与过程极为错综复杂,包括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预选通常在大选年的2月份开始进行,6月份结束。在这一阶段,民主、共和两党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在各州进行预选,也是在民主、共和这两个大党内部,为各自党的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作准备的阶段。接着是两党在7、8月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各州代表投票,选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然后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并制定正式的竞选纲领。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一制度于1788年第一次实行,现已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根据选举人团制度,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简称华盛顿)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270张或以上)即可当选总统。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各州选举两名议员组成,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人数相应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例如,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美国总统选举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将其选举人票全部给予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数量相差较大,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投票中累计获得更多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形。美国历史上曾数次发生这种情形,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选民票少于对手,却因得到足够的选举人票而当选。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总统候选人都未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经众议院投票表决被指定为总统的。

  三、美国选举制度与民主的弊端

  1.卑劣消极的选举竞选双方相互攻击,肆无忌惮地揭露对方,甚至诽谤中伤对方。只要不是非法和不道德的活动,让人们关注竞选人的背景和历史,从中获得信息(只要这些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激发人们的意识,促使冷漠的选民参加投票,消极的活动便会带来收效。用夸张的方式赢得公众的政治参与之后,候选人才能激烈的争斗,展现能力,争取选民的支持。这源于美国的政治传统,好坏难辨。

  2.金钱选举“金钱乃政治生活之母乳”,这是美国加州前议长杰西·昂鲁评论美国政治的至理明言。在选举过程中,财富与经济资源的运用可间接地影响政治活动及其结果,金钱可以使具有严格、公开、公正程序的选举成为一个受控的政治过程。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滋生腐败,将民主作为商品出售。历史资料显示,竞选资费仍在逐年成倍增长。可是,在民主的模式中,不应该有金钱的位置,所有公民都应该是平等的。、3.大众传媒影响公众的选举过程选举中大多数的政治信息都是来自大众传媒,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公众不知如何挑选。荒谬的、无聊的、虚构的信息比比皆是。金钱驱动着媒体,控制信息使有利信息得到最佳传递、获得最佳效果,同时最大限度地衰减不利信息,并造成对竞争对手不利的局面。选民的政治意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所接受的来自新闻媒体制造的舆论所左右的。有人说,媒体是政府或大公司的宣传工具,企图阻止我们发现“真理”。这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的判断力,阻碍了公民的参与范围,与民主的精神相背离。4.选举人团制度和胜者全得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有着自己独立的政治体系,因而也就有了代表各州不同的利益和诉求。因此,选举人团制度有利于平衡各地区选民的利益,这也可以刺激选民的投票积极性。这些既是美国选举的独特之处,又是破坏民主的制度缺陷。“选举人团制”反映了美国国内两种民主原则之间的矛盾,一个是国民性原则,另一个是联邦性原则。前者主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管理,强调国民多数优先原则,主张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而后者主张各州平等、相对独立和多样性,强调总统选举的地域代表性,主张总统选举应在各州层面进行,当选的总统,除了获得多数国民选票外,还应有广泛的各州地域代表性。从实际运行的客观效果来看,“选举人团制”过多顾及了联邦性原则而忽略了国民性原则,从而导致选举人票数的分配与实际国民人口数的分布不对称。在总统选举中,实行“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者全得制”。一州内得普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就会获得本州在选举人团中全部代表的支持票。可见,“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原则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并不能得到真正实现,获得全国普选票少数的总统候选人可以因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而当选为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存在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与弊端。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

  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5.少数票总统当选美国总统选举不能准确反映民意,在选举中会出现“少数票总统”的结果。美国总统选举,是一种间接选举:美国总统不是根据全国合格选民普选投票结果选出,而是根据选举人团投票结果选出。选举人团以州为单位组成,每州在选举人团中的选举人数等于该州在国会中参、众议员人数之和,哥伦比亚特区根据宪法第23条修正案也拥有3名选举人。现在的选举人团共538人,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人团过半数票(不少于270张)才能够当选。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次。一州内得普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就会获得本州在选举人团中全部代表的支持票。不难发现,这种选举制度会产生不公正的结果:获得全国普选票少数的总统候选人可以因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而当选为总统。2000年大选中,布什获得47.87%的普选票,而戈尔获得了48.38%的普选票,布什因为获得了271张选举人票当选为美国第43任总统。布什的当选,不反映全国选民的多数意志,多数服从了少数,是一位典型的“少数票总统”。另外,当选总统获得全国普选票多数但其得票率少于50%的情况,也属于“少数票总统”。在美国有普选投票记录的45次选举中,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50%的有18次,其中有4次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其竞争对手。由此可见,在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下选出的总统,其统治的合法性令人怀疑。

  三、美国选举制度存在的原因

  1.选举人团制度体现了美国联邦制的要求美国的政体设计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因此总统不能由国会选举,以免影响行政权力的独立性。美国总统应该由人民选举,但是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怀疑普通人民群众的参政能力,不相信由人民直接选举就可以选择最佳的政治领袖。制宪会议的代表乔治·梅森说,如果让人民来“挑选一个适当的人作他们的首席行政官,与让一个盲人做色彩实验一样,是不正常的”。因此,制宪会议将总统选举设计成间接选举,设立选举人团作为一个临时、独立、专门的选举总统的机构,人民把其选举权委托给经过挑选的选举人来行使。选举人团的组成方式体现着联邦制的特点,也反映了大州和小州之间的相互妥协:每个州在选举人团中都拥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不论人口多少每个州至少拥有3名代表。“选举人团制”保证每个州在总统选举中都有影响力,总统候选人在大选中必须逐州进

  行竞选活动,还要根据不同州多种多样的选民的利益,调整自己的竞选策略。随着美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当今美国选民事实上已经能够在总统选举中直接表示对候选人的偏好,因此,利用选举人团将总统选举设计为间接选举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所以说,“选举人团制”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可以主要地归之于美国的联邦制。2.政党政治和总统选举的完美结合“胜者全得”作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一个重要惯例,它的出现需要把政党政治和总统选举制度结合起来解释。美国宪法制定之时,根本没有考虑过政党在选举中的作用,因此选举人被设想为按照各自独立的政治立场投票选举总统。但是,在相互竞争获取权力的过程中必然产生派系,进而演化为政党,政党政治很快不可避免的成为美国的政治现实。一个政党想要赢得选举的胜利就必须控制选举人的立场,将支持本党的人选入选举人团。所以,政党出现后,选举人都被贴上政党标签,再不能根据个人立场投票了。既然政党成为选举中的主角,那么就存在一个如何在各政党的候选人间分配选举人票的问题。除了现行的“胜者全得”,还有两种替代方法获得了较广泛的支持。一种方法是一州的选举人票按照各候选人在该州得普选票的比例分配。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民意,但是使得各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极为接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会经常出现不能顺利选出总统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按选区分配选举人票,只有2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范围内投票产生,余下的选举人票将根据单个选区(很可能是国会选区)中的普选投票来分配。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胜者全得”,并不能避免“少数票总统”的产生。以1960年总统选举为例,在全国普选票方面,尼克松获得49.5%,肯尼迪获得49.8%,其他候选人获得0.7%;在选举人票方面,尼克松获得219张,肯尼迪获得303张,其他候选人获得0张。如果按普选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则尼克松应得266.1张,肯尼迪应得265.6张,其他候选人应得5.3张。所以,总统选举制度的设计应该尽量避免让选举进入国会选举的程序。如果按选区分配选举人票,则尼克松应得278张,肯尼迪应得245张,其他候选人应得0张。很明显,按宪法规定,尼克松而不是肯尼迪将当选为总统,而且尼克松也将是一位获得全国普选票少于其竞争对手的“少数票总统”。所以,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既然保留了“选举人团制”,那么“胜者全得”的采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3.相对多数票当选“相对多数票当选制”被美国总统选举制度采用,是因为它能够减轻选举本身固有弊端

  的危害。“当政府首脑是由选举产生时,几乎总要在国家的内外政策方面出现一段不稳定时期。这就是此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因而,良好的选举制度能够把“人民的意志应当受到尊敬,同迅速进行选举和国家利益不受破坏协调起来”。如果选举过程历时太长,选举结果拖延不决,将使国家陷入政局动荡、社会混乱的危险中。美国社会是一个规模巨大、利益多元化的复杂社会,并且,由于人民知识文化水平的进步、电视等大众传媒在政治中的广泛运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有独立政治见解和立场的选民日益增多,在选举中,一轮投票往往只能形成一个最大的少数。在选举中争取绝对多数、甚至更高的多数,会增加选举的成本,使选举过程延长。“相对多数票当选制”能够缩短选举时间、降低选举成本、使选举变得富有效率、易于操作。当然“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选举的外在风险,即获胜的多数往往只是全体投票选民中一个最大的少数——其统治的民意基础不足。但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只是在州的范围内运用,因而这种风险不会成为必然。

  三、完善民主选举制度

  在美国,选举是公众观赏和娱乐的事物,是马戏观赏的翻版。对于议题,既可以是单独乏味的,也可以是引起分裂的,但对美国人所选择以满足选举需要和要求的方式来说,它们并不重要。在媒体对选举活动的报道方面,人们不乏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认识到:大多数公民对候选人和选举活动都漠不关心,缺乏耐心;而媒体从根本上讲是商业机构,关注的是收益,向选民提供信息也许只是次要的,况且美国的宪法允许媒体按照其意愿报道选举活动。因此,改善媒体对选举活动的报道的关键之途是提高公众和记者们的职业精神,期待负责任的道不会是徒劳。决定选举中的获胜者和失败者的是选民而非媒体。“选举人团制”,其因联邦制的要求而长期存在。虽然选举人团制度受到了很多的批评,但是不少美国政治学者认为,选举人团制度作为美国式民主的一种范式,体现着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毕竟它能抑制第三党的产生,有助于两党制的稳定。另外,在一定程度上,它有助于保持联邦与各州的关系:总统选举并不是由美国的普选投票决定,而是由各个州的普选票决定,这就保证了州与联邦之间的平衡。如果“选举人团制”取消,则“赢者全得制”根本无用武之地,“相对多数票当选制”亦会减色。如果美国总统选举制度进行改革,比如全国合格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则“少数票总统”不会产生,各州之间和一州内部公民选票价值的不平等也会消失,无疑会更加符合民主的要求。但这样的泛民主最后很难达到集中,且社会成本非常之高。

  四、美国选举制度中的民主

  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政治的理念,而且必须成为建立在一种属于其自身的社会、文化和伦理形式之上的生活实践。在美国总统选举中,选民在相互竞争的各位候选人之间投票选举总统,并将全国最高行政权力委托给当选总统,体现了被统治的民主的特点。“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在民主社会中,对多数原则的限制是保护少数权利,尊重个人自由所必需的。选举只能是民主的一个必要条件。由总统选举合法产生的总统和政府,在做出决策时,无论如何不得侵犯宪法的权利法案所保护的个人自由,并且在行使权力时也不得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尽管总统选举中会出现“少数票总统”,但其对美国的民主政治并没有什么实际危害。另外,宪法规定美国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不得提前或推迟。这也反映出美国政治竞争的环境是稳定而充满信任的,奠定了民主政治良好运转的基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实际运作避免了一个稳定明确的多数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从而避免了多数专制的可能;在选举政治中极大地提高了统治者对民意的敏感度,这也是现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得以长存的重要原因。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和工业革命在美国的兴起,民主制度所释放出的个人主义的极大能量并没有为民主制度中“个人性”与“社会性”的二元对立提供一个综合的可能。美国的民主社会没有发展出一套丰富的、可以分别私人与公众的社会形式与生活习俗,以此来安置个人的存在与自由。但是,美国文化和伦理生活的“空白”和“缺失”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对于民主社会未来的期待。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现行的总统选举制度虽然在运转中会产生种种非民主的后果,但是,这也许是美国的政治动力。选举制度带着自己的功能逻辑和理性展现着美国的文化——活跃的、令人兴奋的。

  五、结语

  在美国总统选举中,选民在相互竞争的各位候选人之间投票选举总统,并将全国最高行政权力委托给当选总统。在选举中,公民没有对联邦政府政策的创制权和复决权,也没有对在职总统的罢免权;总统独立负责的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既不受政党限制也不受选民约束。因此,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正体现了被统治的民主的特点。投票者选择他们认为更好的总统候选人。因此,在相互竞争的选举环境中,各候选人竞选策略都着重于使公众中的大多数确信他们将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总统。这种策略将有助于形成和约束当选总统的统治。同所有的政治制度一样,美国的民主选举制度也如同硬币存在着两面性。经过两百多年的演变,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运作和内容与原始设计已经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党派政治

  制度渗透和主导了总统竞选的整个过程,从组织和动员选民、提名候选人、筹集资金、制定政策纲领均通过政党来运作。虽然美国的资产阶级政党均具有私利性,争端不断,但是在面对政治危机时,还是体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成熟。

  参考文献[1]林宏宇.民主的尴尬:从选举团制度看美国选举政治[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3(01):3-8[2]杨国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探析[J].国际观察,2009(10):38-41[3]刘晓源,尹建军.试述美国总统选举制度[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02):136-138[4]张兹署.美国总统选举猪肚述评(之三)——总统选举中的金钱作用[J].高校社科信息,2000(05):1-4[5]赫保全.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评析[J].延安大学学报,2004(12):44-48[6]高亚婷.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与理念[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02):40-42[7]吴晓兰,冯妍椒.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民主与非民主[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2(01):257-259[8]韩建敏.从总统选举看美国的民主[J].商业文化,2008(12):280-281[9]刘敏.从民主视角剖析美国总统选举制度[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09):127-133[10]陈媛.从美国选举制度透视美国的民主[J].社会科学论坛,2008(05):40-44

篇三: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一、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

  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

  〔1〕选民: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到达所在州的居住要求;〔2〕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3〕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4〕总统:美国外乡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2、选举机构的差异中国:中央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的选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中央选举机构的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的地方选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代行选举机构的职权基层选举机构,在县、乡两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行,村一级也开始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委会选举工作。由于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只是主持选举的组织,因此,一般而言,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即宣告撤销。美国: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总统、副总统和两院议员等联邦性质的公职选举由联邦选举委员会主管,该委员会由6名专职委员和2名由两院秘书长兼任的委员组成。地方主管直接选举的机构是州的选举事务委员会、州政府秘书;县、市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政府秘书主管,办理具体事务的官员或雇员都由地方选举事务委员会或主管官员任命。

  1/5

  3、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中、美选举制度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中国: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公费选举原因: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表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第三,选举经费是使民主选举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美国:美国的选举费来源那么较为广泛。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选举经费来源于大财团、大富翁的捐助和政党的支持。1970年后,国会通过多项立法,对竞选的捐款数额作了限制。现在,美国候选人竞选经费主要来源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政党资助、政府补助、政治行动委员会捐助、公民个人捐款。此外,选举经费还可以通过捐助音乐会、筹款聚餐会、发表电视讲话等多种途径获得。美国选举经费的来源强调的是自治原那么,个人竞选中自筹经费是最为强调的,相对而言政党的筹措、政府的捐助处于次要的地位。4、选举过程的差异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程序的规定大体都包含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计票和选举结果确认等环节。比拟中、美选举过程,我们往往看到差异不仅表达在技术层面上,也表达在选举过程的民主、公开、透明程度上。首先,我们国家的选举虽说是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结合的方式,可我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只限制在县、乡两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多层间接选举产生的。而在美国,无论是总统选举、国会议员选举还是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无论是候选人提名、还是正式选举过程中,公民直选都占据了重要位置,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毫无疑问,直接选举的程度是衡量民主制度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我们国家直选范围的有限性直接影响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要开展社

  2/5

  会主义民主,就必须不断扩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直接选举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其次,我国候选人多是采取由政党、人民团体或十人以上的选民推荐的方式提名的,候选人自我介绍和竞选活动还没有广泛开展起来,导致选举竞争性缺乏,选民或代表对候选人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那位候选人代表自己的利益。而在美国的选举过程中,竞选者们很擅长利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吸引和调动选民,候选人通常采取竞选旅行,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甚至拍摄纪录片或广告等形式来抓住选民的眼球,并起到宣传自己的政治纲领的效果。当然,近些年来过激的竞选行为也导致金钱政治、选票商品化现象的出现,但竞选在增进选举公正、透明,提高民众积极参选率方面的积极奉献也是我国现阶段民主选举所迫切需要的。

  最后,我们国家选举程序的技术性、科学性程度还有待提高。比方:代划选票现象仍屡见不鲜、流动人口投票无法解决、无效票的计算不标准等。而在美国,为了防止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造成选举问题,美国不采取这两种方式进行投票,而是通过邮寄选票的方式帮助工作忙碌,生病和远行的选民正常行使选举权。这些对我国选举过程中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完善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

  5.选举规那么的差异中、美选举规那么存在相当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同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以及历史和文化背景所导致的。在一般选举中,我国采用以过半数票获胜的绝对多数制。当获得过半数的中选代表总数少于应中选出的代表名额时,就举行第二轮选举。但在第二轮投票中,决胜规那么不再采用绝对多数制而采用简单多数制原那么。即以得票多的中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但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仍需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选票才能中选。美国的国会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采取多数选举制度,即在应选名额只有一名的情况下,得票最高的候选人中选,得票数不要求超过有效选票的半数。但美国总统并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是由议会或代表决定的间接选举,而是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即:总统不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出,而由各州选派的选举人选出,每州的选举人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

  3/5

  众两院议员人数相等。只要总统候选人获得了某州选举人票的简单多数,即按“胜者通吃〞的原那么在该州获得所有选举人票。

  二、借鉴美国经验以完善中国选举制度1、加强对选举的宣传力度。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常设的选举组织,虽然每次换届选举都成立了临时性的选举组织和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组织活动,但往往不够深入。直到现在仍有许多项选择民还不明白自己在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利益向多元化方向开展,选举中更应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以强化人们的参选意识和选举人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选举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在中央和地方省一级设立专职选举组织,以加强对选举的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2、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只能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人民代表。但是,间接选举的层次过多,也确实暴露出了许多弊端。如果要选民意志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不断缩小选民个体选择与社会选择的差距,就要逐步推行并扩大直选的范围。在此根底上,借鉴美国选举技术的有益经验,运用现代化的设备,融科学于政治当中,改良选举过程中的技术性环节,提高选举的质量和效率,也是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有效途径。3、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那么。中美不同的选举规那么都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的出现。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由于“胜者通吃〞的规那么,使得所得选票最多的候选人并不一定中选。里根的中选据统计就仅仅获得了30%左右的选票。从这一点上说,美国并非由多数人统治,而是少数人统治,而目前,我国选举中也暴露出了类似的问题。我国主要实行的是一轮绝对多数制,一般只要获得选民或全体代表过半数票即可中选。只有在第一轮投票中出现中选者缺乏法定人数或出现两个以上的同等票数难决高低时,才进行第二轮投票。并且按规定直接选举的第二轮投票只要是得票多者即中选。这使得有时会出现少数人的意志形成决定性的结果的状况。因此,如何完善选举规那么,如何保证选举结果能最广泛地代表多数人的意志,以及在选举中如何保护少数人的选择权利和利益,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民主选举在我国不过实行了六十余年,相对于美国这一拥有两百余年民选历程的国家来说,我们的制度可能还过于稚嫩。但新生的事物中总会孕育着无限

  4/5

  的生机和潜力,我们不应该“望洋兴叹〞,只有在借鉴他人有益经验的根底上,踏踏实实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才能真正的将民主的选举植根在中国大地上,植根在人民的心中。

  5/5

篇四: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负面就是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意味着多数人的意志强奸了少数人的意志不是所谓的真正的明主反观美国自建国起就是接受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思想当美国人民受到英国人的剥削后便奋起反抗独立战争是美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意味着美国开始进入民主时代1776年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中说道

  中国和美国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不同现如今中国和美国的关系算是世界上最紧张却又最缓和。一个是拥有5000年文化的世界古国,一个是国家文化历史只有200多年的新国家;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一个是自一战后迅速崛起的国家,一个自冷战后逐渐挑战的美国的新生国家。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经济体,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力,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经济仅次于美国,威信力与号召力逐渐强大中美两国间的政治博弈与制衡无疑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变革与发展有着甚为深远的影响。

  我们首先应该意识到,中美两国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不同完全取决于两国的历史传承与文化背景。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不同应该先从国家的历史文化考虑。中国拥有5000年的文化,君主专制贯穿中国历史,自鸦片战争后,一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在学习西方技术的同时,也开始接触西方的政治制度,对西方资产阶级的朦胧向往。与此同时农民阶级也开始逐渐接受西方制度。逐渐浮现出美国的民主选举制度,主张设投票箱、办报纸、社新闻官等,这些都说明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中已具有了民主政治的色彩。

  19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不断传入和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在一些知识分子中间产生了早期的资产阶级维新派,他

  们主张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其中推崇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提出了“与民共治”的民主思想。甲午战后,资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主张实行君主立宪、等。。在与顽固派、洋务派的论战中,维新派也显示了其战斗性和进步性,摆正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维新变法虽然失败了,但他却使西方的民主思想迅速高涨并获得深入发展,同时也有助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当资产阶级的维新派进行社会变革的尝试失败后,资产阶级的革命派又崛起了,他们用更加震撼的革命思想掀起了更为强大的民主革命浪潮,将中国近代民主政治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历经磨难,建立革命团体、组织武装斗争、提出“三民主义”、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民主共和制度,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因此而突飞猛进。孙中山在“民权主义”中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方案标志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比较完整和正规的新阶段。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民主共和制度,成为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依据。孙中山还改组国民党,实行内阁制,为建立真正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而奋斗了一生。革命派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以陈独秀、李大钊为首的先进知识分子又将中国的民主政治引入更深的层面五四运动后,许多先进的知识分子转变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开始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并主张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1921年

  中国共产党诞生并逐渐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中流砥柱,1923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随着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中国共产党则以新民主主义理论为指导,构建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民主政治体系。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加强工农联盟,建立工农革命政权,领导根据地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和民主建设。抗日战争期间中并接受民主人士的合理化建议。建国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如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多项制度,使中国的民主政治更加完善。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负面就是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意味着多数人的意志强奸了少数人的意志,不是所谓的真正的明主

  反观美国,自建国起就是接受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思想,当美国人民受到英国人的剥削后,便奋起反抗,独立战争是美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意味着美国开始进入民主时代,1776年,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中说道:“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种天赋人权的观念在美利坚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平民政治也不是每个人都平等参与的。美国历届总统大选所需的巨额资金,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筹集到的,单纯的一人一张选票不等于民主,关键是有效的保障这张选票的自由权利,保障选举人的自由选择权利。而实际上,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选举常常都是由大财团所操纵。一个政治领袖应该代表着权威与道德,但所

  谓的“普选制”却并不介意候选者的品质与真正的政治才能,它有极强的偶然性因素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相辅相成。从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法制踏上了近代化之路。清末法制变革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从这时开始,中国由古代法律体制向近代法律体制过。。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依照宪法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民主方面更是下了大工夫,名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体现了民主。美国法来源于英国法,又根据美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作了较多的改变。美国建国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联邦宪法,但联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体系。它是英美法系的代表,拥有英美法系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法律发展中法官作用突出;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注重程序的诉讼主义等共同的特点,同时也拥有自身的特点。美国建国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联邦宪法,但联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体系。联邦除在国防、外交、财经政策、国际贸易和州际商业等方面外,无统一的立法权;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权基本上属于各州。尽管官方和非官方机构提出过不少供各州立法参考的模范法典草案,但各州采纳程度不一。路易斯安那州原为法国属地,保留了法国法传统;西南部各州的亲属法则具有法国法和西班牙法的色彩美国首先是强调程序正义,这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不至于被滥用;

  其次是判例制度和成文法结合;强调人文关怀和教育性,是公民陪审团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正义的可能性

篇五: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政治制度比较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得比较

  一个国家得政治制度最根本得就就是意义就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得稳定;此外,政治制度还作为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得奠基石,牵动着整个国家得变革与发展;

  作为最具影响力得两个大国,中国与美国得阴晴冷暖时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然而这两个大国却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鲜明得对比,并成为各自制度领域得代表者;下文将逐点分析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得不同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得最根本特性就是一个国家得国体: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得社会主义国家;美国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得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我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得国家政权保障了人民在内部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视与破坏社会主义事业得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得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得社会劳动者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得权利。此外,阶级斗争得问题就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所以坚持一定得专政只能就是十分有必要得。因此,该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得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得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我们需要坚持并发展得内容;然而,对于美国来说,很大得不同就是资本主义以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更加崇尚政治得自由性;其领导得集体就是资产阶级,其高度发达得商品经济与竞争规律还有资本主义得剥削形式极大促进生产力得发展,为广泛应用自然力与科学技术开辟了道路;

  其次,两个国家得政体也有着显著得差别:我国得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制度同样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得又一项重要制度,动员全国人民以主人翁得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得建设。国家得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得群众基础与代表性,需要对人民负责,同时又受人民监督,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此外,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因为我国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得人大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效率得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最后,也就是最重要得一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并在其中选取人大代表,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得统一与民族得团结。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符合我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得根本政治制度。

  而众所周知,美国实行总统制,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与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这样得制度保证总统权事统一,责任集

  中美政治制度比较

  中,责任与权力得归属明确,所以,行政效率较高,可以适应形势得变化。而且美国总统制度下总统得任期比较固定,任期内,不会出现政局紊乱得局面。但这样得体制下总统得权利过大,易形成专制独裁得局面。而且美国国会议员大多数缺乏行政经验,实务经验不足,事业性不足,美国国会得法案也常常得不到行政机关得落实与执行。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当行政与立法产生僵局时,一方面,美国总统不能解散国会,国会总统也不能强迫总统辞职,所以问题就无法得到很好得解决。

  说起政治上得差异,我们常常能从新闻上听到美国得两党之间竞争得新闻,这在中国应该就是不可能发生得事情。这点就涉及到中美两国得政党制度得不同。

  美国实行得就是两党制,民主党与共与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个党得竞争制度给美国带来一定得好处。首先,两个党得少数党有利于政治局势得稳定与经济得平稳发展,可以使政策可以得到长期得执行,构成一个稳定得政治环境,避免政局过于混乱。其次,这样得制度需要选民得推选,便有利于推动民主进程得发展,而且两个政党为了获得更多得支持,必将更加努力为人民服务,多多推出有利于人民得政策。最重要得一点,就是这样得制度有利于对权利进行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可以减少权利滥用与腐败现象得发生。然而,这样得政策也有它得弊端,这样得两党竞争会浪费许多得竞选费用,而且有些时候,两个政党会相互攻击,相互拆台等等,造成不好得政治风气。

  而中国实行得就是共产党领导得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样得制度十分适合中国得政治环境,有利于在根本利益一致得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而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得积极性,汇集建设社会主义得各方面力量,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决策得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得政治权利,防止政治腐败。使得我们得政治环境进入一种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得氛围。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得就是两国得国家结构形式。说起国家得结构形式,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就是应该对美国得联邦制非常耳熟。没错,美国就是联邦制得代表国家,联邦制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得政治实体结合而成得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这样得联邦制有利于美国确保州得灵活性与创造性,克服了传统单一制大国管理不变得缺点,也就是一种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不稳定性得好方法。但就是这样得制度固然也存在着一定得缺点,那就就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之间与州政府之间常常各自为政,决策过程往往十分漫长。一但存在矛盾得激化,很可能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严重可能导致联邦得解体。

  我们自己国家得结构形式呢,称为单一制,我们也能很直接地感受到单一制得特

  中美政治制度比较

  点。单一制就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得结构形式。单一制政府就就是中央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与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与管理,对外关系上则就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所以这样单一得结构形式,便于处理中央与地方得关系,而且,比较没有机构与事务上得重复,可以提高政府得工作效率。但这样得单一制得任何事务都由中央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

  说起这些,与我们公民最相关得政治制度就就是公民得选举制度了。在中国,我们国家得国家主席,副主席直接受命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然后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中美制度之所以有以上种种得差异,归根到底就是由于历史得沉淀,以及各自在实践中得摸索所积累得经验。尽管有种种得差别,但就是各有各自得好处,各自适应与各自得政治形态。当然我们应该不断地创新改革,民主会带来一定得扰动,专制也必将不能解决所有动乱,所以如何顺应时代得变化,寻找到各自得平衡点,推动政治发展得进程,才就是关键。

  拿中国来说,党得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与人民群众得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依旧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并进行不断得完善与发展。我想,这应该就是各个国家得政治发展方向,朝着适合自身得道路,发展具有自身特色得政治路线,才能有效发挥政治制度得基石地位。

篇六: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现在我就来说说美国政治稳定的根源强制两党制美国的两个党都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了实际两个党分别代表了两大利益集团共和党代表是大企业和大财团大家族而民主党代表是中小企业和各个工会及普通民众他们的责任是为这两大集团提供交流磋商和妥协的平台而不是其他国家所想的代表单个人单个地区或势力这也是美国每次两党总统交接都平稳过渡的根源所在

  中美政治体制对比

  世界上主要的政治体制主要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是议会共和制。

  关于此制度的分析: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我国,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各级法院行使司法权、各级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国家主席没有行政权。大多数总统制共和制国家都采用三权分立。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也是立法机关,只有该机关可以监督和制约国务院(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得反过来监督和制约人大。因此,中国没有实行三权分立。

  美国同样是共和制。同样是议会共和制。但是在宪法起草时,为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部门,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别独立、互相制衡。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地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陆海空等各军种之最高司令官,总统的任期是4年,期间除了受到议会之弹劾,不会因受反对势力而去职。

  美国的司法权力,赋予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可以随时制定及设立的次等法院。

  美国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一样,设有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部门,州长是一州的行政首长,由民众投票选举,除了少数州任期二年外,大部分的州长任期为四年,除了内布拉斯加州只有单一的州立法机关外,其他的州都有两院制的州立法机关。

  以上充分体现了美国权力间的制衡以及对民主的利用。

  接下来研究为什么说美国民主?

  说民主,我们首先来看民主的定义: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以上就是民主的真正含义,但在西方特别是美国推行的民主政治中,这个含义受到一定的扭曲,比如标榜两党制才是真正的民主,比如言论自由、行为自由才是真正的民主,比如一定要三权分立、实行完全的自由经济才是民主。实际中这些说法有些是严重扭曲的民主定义的。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要知道民主的定义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所存的分岐仅仅是实现民主的政治行为和方式不同,而美国的做说是就强行推荐自己的美国模式为最佳标本,实际上的目的就是把各国变成自己的傀儡。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地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现在我们就从美国推行的政治模式来一一解说,三权分立已经成为各国政体的标准模式,这也是民主的一种保证,而美国扭曲的主要是联邦制度,两党制,众参两院制度,直选州长制度和伪直选总统制度(为什么说伪一会再解释)。

  首选来看联邦制度,这是美国特色,前苏联也是因为采取这种制度,最终导致苏联解体,如果当时不采用联邦苏联不可能解体,最多换个朝代罢了。美国的联邦是在独立战争时期的特殊情况下确立,因为当时美洲各个州都是直属于英国国王的,彼此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新生的美国为了把力量统一,必须实行邦联,这是在任何一个主权国权内部都无法照抄的做法,所以实际邦联制就是为后面的分裂祸根。除前苏联外还有印度,从47年成立后已经分成三个国家了,以后会不会再分说不清楚。邦联制国家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联邦政府掌控力不强,

  就是造成分裂,在现代社会中再想统一基本不可能(除非实行帝国强权主义),如前南期拉夫。可以说,这是美国给世界各国种下的一颗定时炸弹。

  第二是两党制,美国的两党制非常有特色,因为他是一种隐性的强制两党制,所以除了共和党和民主党,你在美国的政策施行中见不到任何一个两党之外的政党来牵头执行。但是美国对外却鼓励民主的两党制甚至多党制,隐瞒下其实际是强制两党制的真象,这就造成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的混乱,政见不同就大打出手,最终发展到暴力冲突,最典型的就是泰国,多党派再加军方这个隐蔽的派系,没几年就来政变或是流血冲突,台湾相对好点,冲突停留立法会上。因为这样那样的种突,各国的经济始终起起落落,而且还因为政治动荡,被美国暗中掠夺不少财富,让各国辛苦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成果转眼成空。

  第三是众参院制度,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各国都已经实行,如俄罗期的杜马,中国的人大与政协,其他国家的议会等。这也是民主的一种保障制度。美国在这里下的是隐性的绊子,那就是选举议员,美国的议员是直选,表面上靠的是口才和政策,实际上靠的是政治献金的卖力宣传,他用法律保证了政治献金的用途,而各国肯定做不到那有钱到手不过腰包的道理,无行中让各国议会成了买卖政策的争夺场,再加政党过多,所以除了美国议会外,很少有多党参民的议会不打架的。而美国的的议员基本上就是两党成员,专门政客,不会像暴发户那些胡乱作为,所以看起来,他们是多少的认真和敬业。实际上与隐性两党制是一体的,这在别国是学不了的。所以学习他们这种议会制度再加多党派,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再想有政治长期稳定这个好事了。

  第四是州长和总统选举。到目的为此,还没有见过美国那个州长是两党之外的人士担任。总统更不肖说,不是两党的推荐,在任何一个州的初选中就会被打下去。现在我就来说说,美国政治稳定的根源,强制两党制,美国的两个党都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了,实际两个党分别代表了两大利益集团,共和党代表是大企业和大财团、大家族,而民主党代表是中小企业和各个工会及普通民众,他们的责任是为这两大集团提供交流、磋商和妥协的平台,而不是其他国家所想的代表单个人、单个地区或势力,这也是美国每次两党总统交接都平稳过渡的根源所在。而两党在基层也非常强大,在美国任何一个非两党的众议员产生都会受到两党的邀请,如果不接受,那么你的提案将很可以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也就是只能当听众了。而美国的企业家也深深了解这个原则,所以对选举也是情有独种,政治献金大把大把地向外抛,也造就了08年美国选举花费53亿美元的神话。企业家为什么会花这么多钱,是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成功,他们会在税收等政策中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两党的高廉洁性也让所有花费的知道物有所值。而不像其他国家黑金横行,一届政府上台并不是让经济良好发展,而是以牺牲为代价扶持自己金主发展,这样的结果也就不难想像为什么其他国家会发生混乱了。在这一点上,英国比美国做得差,84年煤炭工人的暴乱,是因为工党的发动,后期自己却不能掌控而发生的悲剧,到今年金融和债务危机要裁减30万公务员,这叫什么事,政府的公务员主要是为民众服务的,为什么一金融危机就裁减,危机与他们相关吗?当服务的人少了,民众的日子会更好过吗?而且这几十万的生活怎么解决?

  实际上美国这么推行的目的,就是不想让其他国家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而是要跟着他们走,他想发展时大家一起发展,当发展一定程度需要摘取果实时,以方便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来摘取。这也是我们国家在这次金融危机虽受损失却不影响发展的根源所在。

篇七: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中美选举制度无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上,还是在选举机构、选

  举经费来源、选举过程以及选举规则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文章通过对两种选举制度的比较,发现其差异,并从实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分离,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力度,注重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则角度出发,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选举政治现实政治中美选举制度相同和差异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是历经五千年的封建专制国家,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仅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所以无论从选举的政治理念还是选举模式,选举制度都还相当不完善,西方国家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尤其是美国这个特殊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不仅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而且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故我国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应该保持“拿来主义”的姿态,立足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当今最成熟和健全的民主体制,所以美国总统选举一直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关注,从总体来讲,美国总统选举方式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1/5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中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有不同的规定:(1)选民: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2)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3)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4)总统: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二、选举机构的差异中国目前各级各类的选举机构都是非常设性的或暂时代行职权的组织。如果从层次上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中央选举机构、地方选举机构和基层选举机构。美国的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三、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我国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选举法之所以规定“公费选举”的原则。其原因在于: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选举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选举经费的统一开支,统一管理也是实行统一领导的必然途径。第三,选举经费是使民主选举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选举法第八条的规定,为选民充分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美国的选举费来源则较为广泛。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选举经费来源于大财

  2/5

  团、大富翁的捐助和政党的支持。1970年后,国会通过多项立法,对竞选的捐款数额作了限制。现在,美国候选人竞选经费主要来源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政党资助、政府补助、政治行动委员会捐助、公民个人捐款。此外,选举经费还可以通捐助音乐会、筹款聚餐会、发表电视讲话等多种途径获得。美国选举经费的来源强调的是自治原则,个人竞选中自筹经费是最为强调的,相对而言政党的筹措、政府的捐助处于次要的地位。

  四、选举过程的差异我们国家的选举虽说是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结合的方式,可我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只限制在县、乡两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多层间接选举产生的。而在美国,无论是总统选举、国会议员选举还是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无论是候选人提名、还是正式选举过程中,公民直选都占据了重要位置,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毫无疑问,直接选举的程度是衡量民主制度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我们国家直选范围的有限性直接影响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不断扩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直接选举方式值得我们借鉴。此外,我国的候选人多是采取由政党、人民团体或十人以上的选民推荐的方式提名的,候选人自我介绍和竞选活动还没有广泛开展起来,导致选举竞争性不足,选民或代表对候选人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那位候选人代表自己的利益。而在美国的选举过程中,竞选者们很擅长利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吸引和调动选民,候选人通常采取竞选旅行,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甚至拍摄纪录片或广告等形式来抓住选民的眼球,并起近些年来过激的竞选行为也导致金钱政治、选票商品化现象的出现,但竞选在增进选举公正、透明,提高民众积极参选率方面的积极贡献也是我国现阶段民主选举所迫切需要的。最后,我们国家选举程序的技术性、科学性程度还有待提高。比如:秘密划票间的设置还不普遍、代划选票现象仍屡见不鲜、流动人口投票无法解决、无效票的计算不规范甚至在某些选举中还出现举手表决现象。而在美国,每一处投票站对秘密投票间的设置都是很规范的。还配备了电子操作系统,由电脑出票、读卡,如果反复投票则会遭到拒绝。为了避免选民手写候选人姓名的不清楚或错误情况,通过打孔票或者投票机投票,有效减少了无效票的数量。同时为了避免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造成选举问题,美国不采取这两种方式进行投票,而是通过邮寄选票的方式帮助工作忙碌,生病和远行的选民正常行使选举权。这些对我国

  3/5

  选举过程中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完善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五、选举规则的差异我国采用以过半数票获胜的绝对多数制。依据现行的《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县、乡两级的直接选举中,选民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而在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间接选举中,“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获得过半数的当选代表总数少于应当选出的代表名额时,则应举行第二轮选举。但在第二轮投票中,决胜规则不再采用绝对多数制而采用简单多数制原则。《选举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第二轮选举应在第一轮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以差额选举产生当选代表;并规定:直接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仍需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选票始得当选。美国的国会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采取多数选举制度,美国人称作“相对多数制”,即在应选名额只有一名的情况下,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得票数不要求超过有效选票的半数,也被称作“领先者当选”制度。在政治学上更确切的称谓是“单一选区相对多数选举制”。美国总统并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是由议会或代表决定的间接选举,而是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即选举人团制的方式产生的。其基本内容是:总统不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出,而由各州选派的选举人选出,每州的选举人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两院议员人数相等。只要总统候选人获得了某州选举人票的简单多数,即按“胜者通吃”的原则在该州获得所有选举人票。

  通过比较,中国的选举制度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直接选举的范围小,只有县乡等能做到直接选举,其他都是间接选举。美国的选举制度中被选举权比选举权要求更高,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对国家的负责,直接选举的范围比较大。选举的监督机构完善,监督作用大。但是民主有点只是停留在原则上的感觉,没有做到灵活选举。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选举技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使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4/5

  参考文献:《浅析中美选举制度》刘艳华

  5/5

篇八: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国家制度是以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导以资本主义政府制度议会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文官制度等一整套宪政制度为基石构筑起来的大厦这一制度有利于资产阶级的长治久安是在资产阶级集团长期统治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统治方式方法是西方资产阶级的精巧设计

  从美国大选分析西方的民主制度

  11思政108吴雪莉

  摘要:总统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中的重头戏,也是美国国家运转的核心内容。美国的政治制度又是西方民主制度中的重要的一种。所以,本文试从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来分析西方的民主制度。关键词:美国总统选举制度西方民主利弊

  谈到西方民主制度,许多人容易想到“三权分立”、“议会制”、“多党制”等,并且以为西方政治制度只有一种模式,这是一种误解。应该说,“三权分立”、“议会制”、“多党制”是西方民主制度的主要特色,但它们在各个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都不一样。事实上,西方政治制度纷繁复杂、形态各异,没有哪个国家与另一国家的制度是完全一样的。从各国政治制度的具体形式来看,西方民主制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很多不同的类型。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制度是现代西方各国民主制度带共性的东西,直接体现了制度的民主性;第二个层面是指政府制度。第一层次的制度有: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分权制度与司法独立、军队制度。第二层次的制度有以下几种类型:议会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制度只是一些构件,整个制度不过像一部机器。要使制度运作起来,就需要人们不断地为这种制度注入活力。在现代西方民主制度运作过程中,形成了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参与机制、竞争机制、制衡机制、纠错机制、法律机制,所有这些构成了西方民主的框架。但是,看似民主的西方的民主制度有其鲜明的阶级性。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国家制度是以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导,以资本主义政府制度、议会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文官制度等一整套宪政制度为基石构筑起来的大厦,这一制度有利于资产阶级的长治久安,是在资产阶级集团长期统治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统治方式、方法,是西方资产阶级的精巧设计。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形态。“民主”一词的本意是多数人的统治。评判一个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是否得到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从国体上看,西方民主制度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实质是“资本精英”的“金钱民主”。选举被西方政客标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常常被金钱、媒体、黑势力、财团等所影响和操纵,从而成了“富人的游戏”“钱袋的民主”和资本玩弄民意、的过程。美国是从封建制度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民主一词足以代表整个美国政治的核心理念,而选举制度作为重要的一种民主制度在其政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通过各方面对美国选举制度的分析,便能够更好的探析隐藏在制度背后的“民主”的本质。美国的总统选举虽然是全国普选,但是却并非全民直选,而是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举总统,从而

  形成了美国特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美国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当今世界所特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的创立,是在美国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民主激进与保守观念的激烈斗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是参选者为了平衡各州与国家权力分配相互让步的结果。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命的政府官员。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而后这一制度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四年,副总统任期亦为四年。总统与副总统选举办法如下:各州应依照其州议会所定之方式任命若干选举人,其人数与该州于国会所得拥有参议员及众议员席次之总数相同。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的100个席位各州均分,每州2个席位;众议院的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确定,所以人口较多的州所产生的选举人数也就多。联邦政府所在的华盛顿特区虽没有国会议员,但1961年宪法修正案给予该区3个选举人名额。故在全国范围内共有538位总统选举人,大选中任一候选人只要赢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即可当选总统。这就是现行的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然而美国立国200年以来,总统选举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在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并无党争的存在,开国元勋们也曾明确表示要摒弃政党分歧,所以按照制宪会议的本来意图,选举人团是个“独立的政治机构”,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制约。正如汉密尔顿所言:“选举人团成员的临时性质,以及各自分离的情况,将足以保证他们不带任意偏见直至任务的终结。”在前两届总统大选时,由于联邦党和华盛顿总统的强大影响力,选举人团在选举中也确实保持了较强的政治独立性。但是制宪者们所未料到的是,到了18世纪末,他们所设想的让各州选举人“平心静气毫无偏见地选择一位全能贤主”,只是一个幻想。随着党派势力在国会中不断壮大,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开始分别提名各自的总统候选人。1800年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共和党人托马斯·杰斐逊和阿隆·波尔得票相等,按照宪法由众议院选一个总统。由于联邦党的幕后操纵,两大政党在一系列政治交易以后,经历了36次表决才选出托马斯·杰斐逊出任新一届总统。为此,1804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修改选举总统的办法。这一修改,主要是变成每个选举人投两票,一票投给总统,另外一票投给副总统。这一宪法修正案从体制上认可了政党政治可以介入选举,标志着选举人团的政治独立性从此丧失,并开始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美国开国元勋们曾认为,总统候选人是不应该靠出面宣传自己来竞选的,而现在,在政党的组织下,总统和副总统开始搭配竞选。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从立足于本州的利益投票变为立足于政党的方针投票;本来是代表州来投票的,现在开始变成代表政党来投票了。这也为选举人制度中“赢者全拿”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所谓“赢者全拿”,指当一个政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团体名单赢得一州选民票的

  多数时,该党也就赢得了该州拥有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如今,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的48个州都采用了这一选举计票方法。众所周知,美国大选年的11月4日是我们所熟知的选举总统的日子,但实际上,这一天只是美国选民选举选举人的时间。按照美国国会的特别规定,“大选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获选的选举人团应于各州集会,并分别投下总统及副总统之选举人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理论上,选举人可以根据宪法的精神自由投票,但是由于今天的选举人已经变成了政党与选民之间的“传声筒”,所以实际上只有极少选举人改变意愿,而且不少州已经从法律上规定,选举人投票必须遵照政党原则进行,不能再根据个人政治立场进行投票,所以通过选举出来的选举人就可以明确断定哪个党派的候选人将出任下届总统。这样看来,大多数人将选举人的选举与正副总统的实际选举混淆在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二、美国选举制度的功效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还在不断改革、完善。整个选举过程是有序的、透明的,选举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选举有如下一些功能:第一,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自南北战争结束后,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美国政治是稳定的,没有因国家最高权力的交接而发生动荡,尽管社会下层因某些问题,如越战、种族歧视,一度出现过动荡局面,但政府的权威并未受到挑战。第二,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在新奥尔良的一个投票站,门前的告示上就写着:“距投票站100米内,禁止任何竞选活动”。第三,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第四,选举是一次对美国内外政策的大讨论。两党之间、候选人之间就美国现行及将来应该实行的政策展开激烈的辩论,并通过媒体展示给公众,而投票就是选民对各方政策的表态,胜者的政策自然是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赞同。此外,获胜的竞争者还可以根据选举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甚至将竞敌的政策拿过来为己所用。第五,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首先是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国家领导人。在选举中,被选举者本人要经受严格的考验,优胜劣汰。艰苦的竞选工作是对竞争者能力、智力、耐力、毅力、体力的全面考核,也是对他们个人乃至家庭成员品行及形象的检验。在竞选中,竞争者自然成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人物,他们必须接受人们的品头论足。经受不起考验和检验者,自然要被淘汰。此外,在竞选过程中,许多热心于社会、政治工作的人,可以在竞选活动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并且得到锻炼。帮助某个有希望的总统候选人竞选,是进入政府高层的最捷途径。

  三、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美国选举制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弊端,选举投票率低就表明这个制度有缺陷。英国大选投票率一般达70%,而美国只有50%左右,初选投票率更低,只有20%—30%。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我们考察团的一些人就说,如果他们是美国人,也会感到厌倦。此外,长时期的竞选,不利于总统和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是在任总统参与竞争,他难免要分散一部分精力用于竞选,因此有一年多的时间,他不可能全力以赴处理国事。大选是关系两大党切身利益的角逐,两党势必要将主要注意力用在竞选上,有时会将一些内外政策问题作为一张牌来打,攻击对方,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第二,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美国的竞选费用呈不断上升趋势。到今年3月中旬初选定局前,小布什已筹集了创纪录的7300多万美元,而且声称还要再筹1000万美元;戈尔受到职务的限制,只筹到700万美元,他打算再筹300万美元。美国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政治(当然这并不等于贿选或“黑金”政治),虽然捐赠给候选人的竞选基金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但捐给政党的钱却没有明确的限制(被称作“软钱”),政党可以将之转用于帮助候选人竞选。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甚至望而生厌。不参加投票者,穷人居多。穷人认为,选举是富人的游戏,与他们无关。虽然宪法规定,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在美国境内居住满14年者都有资格成为美国总统,但巨额竞选费用却将很多人限制在竞赛场之外。第三,驴象之争,两党垄断政坛。民主党和共和党已垄断美国政坛近一个半世纪,两党的价值观和政治纲领在许多方面相近,而美国又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群体。许多利益群体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又很难使第三党崛起。在投票时,很多关心国家大事的人都是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态度,或者干脆拒绝投票。有的专家说,在参加投票的选民中,只有10%认为民主党或共和党能代表他们。不过,有些专家又认为,两党制比多党制更利于保持政治稳定。再说,在多党制下,许多执政党所得到的选民支持率也并不比美国的执政党高。在多党制国家,对执政党和主要反对党不满者,将选票投给了其它党;而在美国,这部分人则是不投票,实质是一样的。美国的一些小党如改革党,对美国现有政治体制虽然持激烈批判的态度,但他们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却很难行得通。四、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根本上符合美国的民主这样一种有优有劣、备受争议的独特的选举制度,究竟为什么历经200年还依然充满生机与活力?其深层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认为应当是这种选举制度从根本上符合美国式的民主精神。通常有人认为,由于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时常会选举出“少数票总统”,这种结果是非民主的;而且,这种间接选举的方式必然没有直接选举更为民主。不错,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但是它同时也是一个共和的、宪政的国家,宪政、共和和

  民主价值的适当均衡,恰恰是美国的民主比许多追求民主价值最大化的国家更稳定、更可持续的重要原因。从宪政意义上讲,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强调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干扰。所以,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不可能将选举总统的权力交给议会,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议会对行政权力的干涉,使总统不能独立的处理行政事务。因而总统必须由选民选出。但是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提到的那样,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国,而不是纯粹的民主国家”,他们知道“被治者的同意是政府的终极基础”,但并不认为“被治者的同意可以简约为简单的多数统治”。而选举人团制度既可以使得民意可以充分的参与到最高行政首脑的选举中来,又可以有效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在候选人得票相同的情况下寻求国会的裁决,又充分反映了不同部门间分权制衡的思想。从共和的角度来看,美国不仅是一个保障多数人民主的国家,同时也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固然重要,但它只适于美国众议院议员的选举,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总统的选举都不适用于“一人一票”原则。正如参议院参议员的名额每州均为两名是为了保护小州利益的目的一样,选举人团制度也正是为了照顾小州的利益,因为美国毕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所以,这样看似不民主的制度恰恰体现了美国兼容民主与共和的价值理念。毕竟美国的三权分立与联邦制是被开国元勋们所采纳、被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是美国的国本,所以美国不会因为为了追求所谓更大的民主而动摇200年来所依靠的宪政支柱,这也是美国“看似不民主”的民主反而比其他国家的民主更为稳定和成功的秘诀所在。有了宪政和共和制度的保证,即使在民主的运作中出现了问题,这样的制度也可以保证美国顺利渡过难关。我想这就是民主、宪政和共和均衡的魅力之所在。综上我认为,美国独一无二的总统选举制度历经200年的沿革而依然充满活力,正是因为它根本上符合美国式的民主,是美国民主、宪政和共和均衡的产物,是美国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的重要体现,所以在将来的一定时间内仍会继续存在下去。但是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为美国的总统大选带来了一些尴尬的困境,我想未来美国一定会在此基础上对它加以发展和改造,使它更好的存续下去。

篇九: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而美国采取的计票方式解决投票悖论的影响是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不是选民的全部意其他选举的不同选举代表的利益不同中国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的是各个阶级的利益代表的是人们群众的利益因为中国的权利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代表大会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比较分析

  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班级:旅游管理1班

  姓名:***

  学号:**********

  课程: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决策

  日期:二零一二年十月

  摘要

  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

  选举对中国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但是中国的舶来品并没有只是完全的拿来主义,而是结合中国的特色进行制定。美国的选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时趋于完善的,但是矛盾已经显露。

  如何正确认识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就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做尝试分析。

  关键词

  中国美国选举制度民主相同和差异

  选举制度在中国约是个舶来品,在美国表面看上去发展的比较成熟。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国家元首选举不同

  前提不同

  中美两国国家元首选举的前提是不同的。中国必须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向未来,选举国家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共产党人,且副主席同样是选举产生,但可以不是共产党人。美国的国家元首候选人是两党派选举出来的总统候选人,且副总统只是由总统提名,与选举无关。

  计票方法不同

  中国国家元首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选民的选票则当选,前提是参加选举的选民也得过全体选民的一半。美国国家元首候选人获得选民票数过半的不一定能当选国家元首,只是在每个州选中获得半数以上选民投票的时候能获得该州选举人的全票,然后获得所有的州选举人投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例如2000年戈尔的全国选票多于布什,代表了全国一半人的意志,但当选的是布什,因为布什获得了半数以上选举人的选票。

  如何解决投票悖论

  中国国家元首候选人只有一位,很是方便的解决了投票悖论的问题。因为中国是必须坚持在共产党的领带下的,而共产党只需出一名党内代表参加国家元首选举。而美国是两党竞争制度,两党都会派发一名候选人,为了避免投票悖论就采取了间接的选举方式。即赢得每个州半数以上选民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选举

  人的全部选票。两者从不同的方面解决了投票悖论,但民主都是

  打了折的。实际上中国的国家元首就是党的最高领导人,选举国

  家元首的权利是落在党的领导人选举上的,但是党的领导人选举

  还是民主的,是选民间接选举的全部意愿。而美国采取的计票方

  式解决投票悖论的影响是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不是选民的全部意愿。

  其他选举的不同

  选举代表的利益不同

  中国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的是各个阶级的利益,代表的是人

  们群众的利益,因为中国的权利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

  地方代表大会。而美国的选举实则代表的只是少部分资产阶级的

  利益。

  国家机关产生的方式不同

  中国的国家机关是选举产生,一切国家行政人员由选举产生,只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美国是三权分立,总统不由国会选举产生,但会受到国会限制。

  选民资格和候选人资格不同

  选民都是年满18岁的公民,但是相比于中国,美国对选民在

  所在州的居住时间有限制,对国家行政人员也有在居住地的年限

  要求。其他的硬性要求也是不同的。

  代表名额的确定方法不同

  中国的代表名额会由于选区人数、性别、城乡、身份、职业、所属民族等因素而产生变动。更人性化的代表着整个国家的意愿,而不是简单的等额,但也会由于操作不明导致不公。美国在这方

  面就会有点太木讷,如参议院名额只能是每个州两名代表,而不

  考虑相应的州的面积、文化、人数等。虽然操作简单,在一定的

  程度上是不公的。

  经费保障不同

  中国基本由国家出资,解决了候选人的后顾之忧,不会因为

  个人资金跟不上而“怀才不遇”,但此间浪费却是巨大的。反观

  美国的选举由于是竞选,就需要个人出资。所以个人的经济情况

  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影响选举,为国家工作有后顾之忧,会有点不

  能尽心尽力,或心有余而力不足。

  两国优势与劣势简析

  中国的优势选举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国的劣势直接选举的范围小,只有县乡等能做到直接选举,其他都是间接选举。

  美国的优势被选举权比选举权要求更高,在一定的程度上

  是对国家的负责,直接选举的范围比较大。选举的监督机构完善,监督作用大。

  美国的劣势民主有点只是停留在原则上的感觉,没有做到

  灵活选举。

  参考文献:《浅析中美选举制度》刘艳华白冰2004

篇十: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比较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最根本的就是意义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的稳定;此外,政治制度还作为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的奠基石,牵动着整个国家的变革与发展;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中国与美国的阴晴冷暖时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然而这两个大国却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成为各自制度领域的代表者;下文将逐点分析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性是一个国家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我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障了人民在内部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社会劳动者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此外,阶级斗争的问题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所以坚持一定的专政只能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该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我们需要坚持并发展的内容;然而,对于美国来说,很大的不同是资本主义以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更加崇尚政治的自由性;其领导的集体是资产阶级,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规律还有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广泛应用自然力和科学技术开辟了道路;

  其次,两个国家的政体也有着显着的差别:我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制度同样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动员全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的建设。国家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需要对人民负责,同时又受人民监督,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此外,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因为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并在其中选取人大代表,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而众所周知,美国实行总统制,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

  同时担任政府首脑,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这样的制度保证总统权事统一,责任集中,责任和权力的归属明确,所以,行政效率较高,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且美国总统制度下总统的任期比较固定,任期内,不会出现政局紊乱的局面。但这样的体制下总统的权利过大,易形成专制独裁的局面。而且美国国会议员大多数缺乏行政经验,实务经验不足,事业性不足,美国国会的法案也常常得不到行政机关的落实与执行。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当行政与立法产生僵局时,一方面,美国总统不能解散国会,国会总统也不能强迫总统辞职,所以问题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说起政治上的差异,我们常常能从新闻上听到美国的两党之间竞争的新闻,这在中国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点就涉及到中美两国的政党制度的不同。

  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个党的竞争制度给美国带来一定的好处。首先,两个党的少数党有利于政治局势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可以使政策可以得到长期的执行,构成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避免政局过于混乱。其次,这样的制度需要选民的推选,便有利于推动民主进程的发展,而且两个政党为了获得更多的支持,必将更加努力为人民服务,多多推出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样的制度有利于对权利进行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可以减少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这样的政策也有它的弊端,这样的两党竞争会浪费许多的竞选费用,而且有些时候,两个政党会相互攻击,相互拆台等等,造成不好的政治风气。

  而中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样的制度十分适合中国的政治环境,有利于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而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集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力量,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防止政治腐败。使得我们的政治环境进入一种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氛围。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两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说起国家的结构形式,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应该对美国的联邦制非常耳熟。没错,美国是联邦制的代表国家,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这样的联邦制有利于美国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克服了传统单一制大国管理不变的缺点,也是一种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不稳定性的好方法。但是这样的制度固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那就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之间与州政

  府之间常常各自为政,决策过程往往十分漫长。一但存在矛盾的激化,很可能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严重可能导致联邦的解体。

  我们自己国家的结构形式呢,称为单一制,我们也能很直接地感受到单一制的特点。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政府就是中央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和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关系上则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所以这样单一的结构形式,便于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且,比较没有机构和事务上的重复,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但这样的单一制的任何事务都由中央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

  说起这些,和我们公民最相关的政治制度就是公民的选举制度了。在中国,我们国家的国家主席,副主席直接受命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然后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中美制度之所以有以上种种的差异,归根到底是由于历史的沉淀,以及各自在实践中的摸索所积累的经验。尽管有种种的差别,但是各有各自的好处,各自适应与各自的政治形态。当然我们应该不断地创新改革,民主会带来一定的扰动,专制也必将不能解决所有动乱,所以如何顺应时代的变化,寻找到各自的平衡点,推动政治发展的进程,才是关键。

  拿中国来说,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依旧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我想,这应该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方向,朝着适合自身的道路,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路线,才能有效发挥政治制度的基石地位。

篇十一: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P>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比较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最根本的就是意义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的稳定;此外,政治制度还作为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的奠基石,牵动着整个国家的变革与发展;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中国与美国的阴晴冷暖时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然而这两个大国却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成为各自制度领域的代表者;下文将逐点分析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性是一个国家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我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障了人民在内部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社会劳动者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此外,阶级斗争的问题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所以坚持一定的专政只能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该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我们需要坚持并发展的内容;然而,对于美国来说,很大的不同是资本主义以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更加崇尚政治的自由性;其领导的集体是资产阶级,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规律还有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广泛应用自然力和科学技术开辟了道路;

  其次,两个国家的政体也有着显着的差别:我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制度同样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动员全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的建设。国家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需要对人民负责,同时又受人民监督,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此外,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因为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并在其中选取人大代表,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而众所周知,美国实行总统制,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这样的制度保证总统权事统一,责任集中,责任和权力的归属明确,所以,行政效率较高,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且美国总统制度下总统的任期比较固定,任期内,不会出现政局紊乱的局面。但这样的体制下总统的权利过大,易形成专制独裁的局面。而且美国国会议员大多数缺乏行政经验,实务经验不足,事业性不足,美国国会的法案也常常得不到行政机关的落实与执行。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当行政与立法产生僵局时,一方面,美国总统不能解散国会,国会总统也不能强迫总统辞职,所以问题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说起政治上的差异,我们常常能从新闻上听到美国的两党之间竞争的新闻,这在中国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点就涉及到中美两国的政党制度的不同。

  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两个党的竞争制度给美国带来一定的好处。首先,两个党的少数党有利于政治局势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可以使政策可以得到长期的执行,构成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避免政局过于混乱。其次,这样的制度需要选民的推选,便有利于推动民主进程的发展,而且两个政党为了获得更多的支持,必将更加努力为人民服务,多多推出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样的制度有利于对权利进行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可以减少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这样的政策也有它的弊端,这样的两党竞争会浪费许多的竞选费用,而且有些时候,两个政党会相互攻击,相互拆台等等,造成不好的政治风气。

  而中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样的制度十分适合中国的政治环境,有利于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而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集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力量,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防止政治腐败。使得我们的政治环境进入一种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氛围。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两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说起国家的结构形式,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应该对美国的联邦制非常耳熟。没错,美国是联邦制的代表国家,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这样的联邦制有利于美国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克服了传统单一制大国管理不变的缺点,也是一种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带来不稳定性的好方法。但是这样的制度固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那就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之间与州政

  府之间常常各自为政,决策过程往往十分漫长。一但存在矛盾的激化,很可能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严重可能导致联邦的解体。

  我们自己国家的结构形式呢,称为单一制,我们也能很直接地感受到单一制的特点。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政府就是中央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和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关系上则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所以这样单一的结构形式,便于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且,比较没有机构和事务上的重复,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但这样的单一制的任何事务都由中央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

  说起这些,和我们公民最相关的政治制度就是公民的选举制度了。在中国,我们国家的国家主席,副主席直接受命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然后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中美制度之所以有以上种种的差异,归根到底是由于历史的沉淀,以及各自在实践中的摸索所积累的经验。尽管有种种的差别,但是各有各自的好处,各自适应与各自的政治形态。当然我们应该不断地创新改革,民主会带来一定的扰动,专制也必将不能解决所有动乱,所以如何顺应时代的变化,寻找到各自的平衡点,推动政治发展的进程,才是关键。

  拿中国来说,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依旧实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我想,这应该是各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方向,朝着适合自身的道路,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路线,才能有效发挥政治制度的基石地位。

篇十二: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P>  顺应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将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从最高首领的选举制度看中美两国的政治制度的差异ThepoliticalsystemdifferencesbetweenChinaandAmericaintheviewoftheirpresidentialelectionsystem

  2008年,非洲裔的美国参议员——奥巴马最终当选新一届美国总统,实现了历史的突破。在一个非洲裔总统的统治下,美国将以何种姿态登上历史舞台,将为世人所关注。此外,世人也对一直高喊民主与自由的国度里的选举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当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美利坚合众国一直引以为荣的“民主”似乎真实了许多。再回头看我们国家的主席的选举制度,似乎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国家的选举制度是实行间接选举的,都是人大代表们的事情,跟我们的关系很少,群众的参与度很小。

  中美两国的政治制度可谓区别很大,但是什么原因使得两个大国选择了不同的政治道路呢?一个民主,一个民主集中,一个多党政治,一个一党专政,多党合作等等,这许多的区别要从这两个国家的国情不同以及两种制度的区别看起。1,民族中国虽然有56个民族,但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统一文明、血缘体。而美国是移民国家,各个不同的民族,文化,语言,习惯混杂在一起。这样一来,中国人拥有近乎同样的文化和习惯以及民族认同感,但会由于政治意见的不统一,造成情感,乃至政治上的分裂,中国需要的是统一文明体内部的统一与和谐,否则会产生混乱,甚至战争。而美国的人民,根本就没有统一与和谐的基础,所以他们需要的是一种规则,各种不同习惯和文化的人们能普遍接受的新的秩序规则。这样才会正常的生活下去。这就是为什么中国需要民主集中,而美国只是单纯的民主而已的原因。2,历史及意识形态中国自古以来,政治一直是人们思想意识中的最最重要的事。对方失败了,甚至是可以杀掉对方的。千百年来,中国的政治以史书的方式记录下来,以民间评书等方式得以在大众心中传播。于是政治作为一个很特殊的东西,萦回在中国人的脑海中。加之中国人的一些其他思想观念,造成了中国这个世界上最为危险,富于博弈的政治舞台。以至于国外曾有人写道,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庞大的法治国家,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庞大的人治国家。这样一来造成了“斗”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对于政治的印象。然而目前来讲,中国的剧烈政治斗争从鸦片战争开始伴随着中国人走过了近百年的风风雨雨,中国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之大,损失之惨重,可谓世界第一。(从经济占全球30%的公认世界第一到全球经济排名第x位)一党专政,多党合作,民主集中加马哲,毛思,邓论的政治生活方式,是中国人斗争百年后得出的结果,至少目前来看是稳定的,而稳定又是中国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美国则不同,因为民族,文化的大范围不同,造成了如果双方不能容许对方的政治观点的话,便会无法生存。因为政治见解太过于多样化。这培养了美国两个政治意见相左的人可以一起喝酒,奥巴马会善意的挑选一些共和党人加入民主党为主的内阁。这样一来,美国需要的只是一种能“说服“所有人的一种作出重大决定的方法,就是民主选举。3,关于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制的目的专制,民主制,民主集中制,等等各种制度,无非就是一种能够作出正确决定的方法。专制会有的问题就是,如果领导人犯了错误,整个国家就会犯错误。民主制的问题在于如果整个

  国家的人民都犯了错误,那么这个国家就会犯错误。单纯的专制(近乎独裁)的缺点很明显,我就不赘述了。民主也是有缺陷的。虽然说这句话的人不太好,可是却刺到了民主的要害:一百个笨蛋在一起不可能做出一个经济专家能想到的决定,而问题在于,一个国家里面,经济学家人数很少。这是希特勒说的。也的确在伊拉克战争的问题上暴露出了严重问题。民主集中制就目前来讲,是我见到的比较能作出正确决定的方式,而它的问题就在于如何把握好集中的度,过于集中则是独裁专政,过于放开则等同于民主。至少我认为两个国家都找到了能适合自己,让自己很好发展的路子。

  摘要:通过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中比较中美选举文化的异同

  关键词:中美/选举文化/选举方式/选举制度

  2008年,非洲裔的美国参议员——奥巴马最终当选新一届美国总统,实现了历史的突破。在一个非洲裔总统的统治下,美国将以何种姿态登上历史舞台,将为世人所关注。此外,世人也对一直高喊民主与自由的国度里的选举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当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美利坚合众国一直引以为荣的“民主”似乎真实了许多。

  一、国情不同

  1.人口数量与文化底蕴不同相比美国选举的“热闹”,中国的选举就“沉寂”了许多。中国人民对于选举的平静和美国选民拉标语、喊口号形成鲜明对比。造成这种现象有着特定的文化背景。首先,美国是一个只有两百多年的国家,相比具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国,美国只能是一个小孩。美国的年轻决定了他没有太多的传统思想和文化的影响,而中国的年长必然要结合他的历史而选择一种适合他的选举制度——平稳、高效却又不容置疑。另一方面,中国有本身的国情,13亿的人口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出现美国的竞选局面。试想,如果13亿的中国人,都支持着各自的党派而互相辩论、争议,那

  可能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混乱。当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避免了党派之间的针锋相对和明争暗斗。那是不是说明,中国的选举没有美国的选举好呢?表面上看,可以说是,但实际上应该说不。看着美国个党派的候选人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拉票,最后还只是百分之五十多的得票率而获胜,他们却可以说是高票通过。而相对与中国选举高得惊人的同意票率却“默默无闻”,美国似乎比中国更民主。然而,自美国建立至今,多少的选举丑闻震惊了世界,如“水门事件”和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戈耶维奇卖官事件。而相对于这一点,阅历丰富的中国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忧虑。2.选民素质不同其实,中美两国不同的选举制度除了特定的文化、历史背景外,也与个人理念相联系。当然,每个国家民众的理念,也是与这个国家的文化、历史背景密切联系的。经历了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的美国人民深知,选出一个能够维护好自己利益的总统是多么重要,因此在奥巴马的竞选旅程中我门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听到“我们将改变这个国家,我们将改变这个世界。”等一系列鼓舞人心的誓言。但在农民占多数的中国里,生存才是第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中国基本上实现了小康,但又有多少人还在为两餐忧愁,实践证明,发展仍是中国的第一要务,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在这种条件下,中国选民对选举没有美国选举表现的那么“狂热”就不难理解了。

  二、选举方式与政党制度不同

  (1).中国的选举方式与政党制度中国从1953年12月进行首次普选开始,选举是真实而平等的。我国选举方式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其中又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也不方便,人民群众的民主素养还不是很高,从这样的国情出发,我国只在乡镇一级实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有所增强,政治参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更多地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顺应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将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目前,中国的选举制度还在不断改进与完善中。较以前来说,现今中国民主程度已大为提高,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后不久,党和政府就果断停止阶级斗争。目前,我国的选举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如今的乡镇人大代表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能够直接表达老百姓的意愿,老百姓能够直接参与选举.但成本较高,局限于选民多,分布广的地区,且参与选举的老百姓有一部分缺少民主意识,因此可能导致贿赂的情况的发生。间接选举适合于我们人口众多的国家,但不是每个选民都能选举心目中的候选人,选民的意愿受到限制。以等额选举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有些选民可能误认为是事先“内定”好的,因此选民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差额选举有利于通过选民对候选人的自我介绍参与竞选来了解候选人,但若缺少有效的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等情况。由此可见,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都有各自的优点,也都有各自的局限性。但必须依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的具体条件来决定国家的选举制度。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符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2).美国的选举方式与政党制度美国的两个著名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一直互相竞争。每当大选之年,两党分别以驴和象作为自己党徽竞选,被后人称为“驴象之争”。美国两党在意识形态上没有区别,只是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有所不同。两党中哪一党也从来没有充分团结地一致反对另一政党。在更多情况下,甚至有一个党的党员更赞成另一个党的大多数人的观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民主、共和党的政治界限并不明显;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政治不存在意义重大的分歧和争论。美国总统选举过程一般经过如下程序:初选———全国代表大会——全国范围的竞选和选举团——11月的总统大选。在美国的政治选举中,选举人更多依靠个人魅力和成就。由于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美国各级的政府基本上是由所在地区的选民选举产生,独立自治,只对选民负责,而无需对上级政府负责,这与中国领导和被领导的上下级政府关系不同。与中国选民相比,美国众多选民往往要参与其所在的市镇或县,州等各种选举,选举更为丰富多彩,但越来越明星化。在漫长的选举过程中,候选人更多的是靠个人魅力与他的表现及成就,而非依靠其所在党的组

  织。这似乎有点脱离选举应有的轨道。而经选举出来的总统的决策或个人意愿常常牵动整个国家,其代表的政党政策的实施也会影响整个国家。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是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但它们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有所不同。在经济方面,共和党反对扩大政府对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预算开支,肯定资本主义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但主张扩大对国防军事建设的预算开支。民主党赞成政府采取积极行动来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一直用经济手段来控制企业的活动。两个政党在一些关键问题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提出不同解决方法。有时,执政党的决策往往会显得片面,在某些方面上也会走上极端,引起群众的不满。美国是号称民主、自由的联邦制国家,其选举过程虽然繁复,但它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选民参与,使选举显得公平,公正。两党虽为竞争对手,存在着分歧和争论,但都会尊重并大部分赞同对方的主张和意见。

  三、真实性不同

  美国一直以民主和自由标榜自己,仿佛那就是美国的标签.但屡次发生的选举丑闻好像与这背道而驰.远的就如刚才提到的尼克松的“水门事件”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近的来说,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戈耶维奇的卖官丑闻在美国政界上投下了一颗重镑炸弹。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些丑闻都给美国选举的真实性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那究竟什么原因导致美国选举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呢?金钱泛滥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美国选举是一场货真价实的“烧钱”选举,两党竞选人为了在各大州取得支持,不惜花重本去进行宣传、演讲,而这些资金的来源就是所谓支持者的捐赠。这样,两党之争实际变成了以花费民众的钱为基础而吹捧起来的一场闹剧。追溯上几任的美国总统,其身世之显赫、家境之富有也充分说明了美国的选举与金钱密不可分,权力一旦和金钱扯上关系,真实度就必然受到重大威胁。相比之下,中国在人民代表选举上比美国的选举更让人信服.毕竟,这是每一位公民亲手选择的.

  因此,中美选举文化的不同是由两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不同导致的.

篇十三: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P>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简略比较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一、国体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二、政体

  中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府由他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美国是总统制度,由选举人选举,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三、政党制度

  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健全与完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它们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美国实行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长期轮流执政;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即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者赢得总统的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的政党制度;1、优点

  两党制由于两党轮流执政,会使政治生活较为活跃,民主程度高,政策制定更是考虑到了各个阶层的利益,因此决策相对完备,并且彼此能相互监督,使政府清廉度提高;两党制的两个党互相制约、监督,形成了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机制,确保了政局的稳定,具有进步意义;

  一党制则是政局较为稳定,政策的延续性比较强,出台的周期也比较短,运作上被形象的称为“推土机”模式;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决定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中国共产党都事先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取得统一认识,然后再形成决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在地方各级人大中,均有一定比例的代表,以更好地参政、议政并发挥监督作用;在人民政协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缺点

  两党制某种意义上来说两党是对立的,容易互相攻击,竞选时花销也比较大,政策制定的周期由于过程复杂所以周期会相对长,并且连续性不强,在应对突发急事件不如一党制快捷;

  而一党制国家的政策往往容易倾斜到政治党一党的局部利益上,由于只有一党执政,民主程度相对低,缺乏在野党的监督,腐败比较泛滥,政治生活缺乏活力;四、政治制度中国实行单一制即由若干个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的主权制度;美国实行联邦制即由两个以上共和国或邦、州组成;单一制和联邦制都是一种国家的结构形式,而且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和联邦制是主要的形势;

  1、特点单一制国家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利;

  联邦制国家不仅联邦有自己的宪法、法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个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联邦的权利可以遍及全国,各州的权利只能在各州内部行使,各州的公民同时又是联邦公民,有的联邦成员还有进行国际外加活动的权利;2、区别单一制国家主权先于各行政区域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政治实体,不具有主权特征;各地方行使的权利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所固有的,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联邦制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无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国家的权利来源于个成员国的参与;

  中国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它为每个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合理的方式;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既各尽其能又各得其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可以保证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发扬民主,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又有利于增进人民团结,维护国家政局稳定;还有利于加强、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从而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把它们坚持好、完善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的社会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体制: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三权分立checksand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某一国家机关或者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

  在政治体制上采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制,行政、立法、司法这三种最基本的权力由总统、国会和法院分别承担并相互制约以维持权力结构的平衡;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实行联邦制,联邦和地方各有一套相对独立的权力机构,根据宪法的权力界定各行其是;在行政体制上实行总统制,一个拥有巨大权力的总统负责处理美国的内政外交事务;在立法体制上实行两院制,两院由一个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和各州选举产生的参议院组成;在政党制度上实行两党制,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执掌政权,在这些正式的制度规范之外,利益集团、大众传媒等政治力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对美国政治施加了巨大的体制外影响,使美国的政治运作过程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性;

推荐访问:从美国大选看中美政治制度对比 大选 美国 看中

版权所有:纪锦公文网 2016-2025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纪锦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纪锦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冀ICP备160176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