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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2017年乡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最齐全)》摘要:办法适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机关、、所、院、校干部和事业、工勤人员和基层人员)管理,审批权限()记、镇长因公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事前应将事由、、地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心(所)责人干部管理细则()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岗位目标开展单位各项工作因工作滞影响全镇总体工作对所主要责人予以相应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07年乡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齐全)
总则、进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岗位纪律变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爱岗敬业、真实、开拓创新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公员法》、《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办法
二、办法适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机关、、所、院、校干部和事业、工勤人员和基层人员)管理
三、镇党委、政府干部职工管理责任主体具体由镇党政办、纪委办公室共实施
二工作制、全镇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工作日上午800前签到(每周召开例会上午900前签到)30签退;下午30前签到730签退
二、干部职工每天按上班签到上班不得请人代签或事补签
按签到者视迟到或者早退每次处罚50元
按签到且到镇纪委办公室说明正当原因者视旷工每次处罚500元
因公夜加班或者正常公接待无法按签到须有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证明
旷工累计超30天年终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由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原则上实行5天工作制即周到周五工作日般不准请假;周六和星期日如没有特殊安排情况下各办、心、、所除周末值班人员正常上班外其他干部职工可以休息
工作期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若因公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四、干部职工当天外出工作活动如下乡、办事、出差、开会、学习等必须向单位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向并镇纪委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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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外出向镇纪委或所单位说明有事不到人处罚50元若不能说明向视旷工出差外出xx行政区域以外必须二天十半以前赶到镇纪委办公室签到否则视旷工或迟到五、党政办公室电话通知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如当能接听事要主动回电话给党政办公室()否则视已通知若不主动回电话所造成由当事人已承担干部职工不得将党政办公室电话设黑名单但发现将严肃处理六、凡逢xx赶集日(除节假日和正常双休外)机关各办公室、各所午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不得擅离岗不得关门如赶集日无人值班或途离岗发现次处罚00元全天不岗视旷工并处罚500元七、上班期要严格履行《国共产党廉洁律准则》、《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八项规定及县相关规定严禁上班期打牌、打麻将等若违反处罚当事人300元被县职能部门督通报处罚3000元并取消年终绩效;严禁上班期上聊天、玩游戏、窜办公室聊天声喧哗被镇领导或镇纪委发现处罚00元被县职能部门督通报处罚000元并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八、干部职工出勤情况由镇纪委和各所每天责登记由分管领导和镇纪委责督每月张榜公布次并月初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次九、干部出勤情况列入干部职工年考核直接影响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旷工超30天评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超3天不得评优秀等次三值班制、机关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由党政办责安排镇纪委办监督实施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必须按值班表严格执行二、遇节假日或公共假日放假镇机关办公室各心、、所、院(校)应统筹安排值班人员提前将值班表上报镇党政办和纪委办公室并督促做节假日期值班工作无故不值班擅离岗被县级职能部门督通报每次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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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假应及返回上班主动将到岗情况报镇纪委办公室无故不按返回者每次处罚300元三、坚持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认真处理各项值班事项和突发事件并做值班记录重问题要及处理和汇报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原则上不准请人代班确须请人代班者须带班领导并做交接手续无故不值班者每天处罚500元(计旷工天)途离岗、脱岗对突发事件处理或处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当事人作出面检造成严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值班人员行政责任四请销假制、请假围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二、请假方式请假必须履行面手续按程序审批并将批准假条统交镇纪委办公室请销假凭请假条准切实做到先请假离岗坚杜绝“先斩奏”、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等行凡属类行律视旷工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报告事补办手续三、审批权限()记、镇长因公出差、外出开会及休假事前应将事由、、地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二)党政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请假必须由镇党委记或镇长签批党委班子成员由记批假政府班子成员由镇长批假假条由镇纪委办公室统保管;出差、外出开会离开xx行政区域事前由人将外出、事由向记或镇长报告并告知镇党政办、纪委办公室(三)机关般干部职工(含抽调参与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财政所、化广播电视体育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心、社会保障心、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心干部职工)请假请假3天以(含3天)征分管领导见由值班领导签批;请假3—5天(含5天)由镇长签批;请假5天以上由镇党委记签批假条由镇纪委办公室统保管(四)镇属心所(林业、水、农技、畜牧兽医)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签批假条由镇纪委办公室统保管;出差、外出开会事前由人将外出、事由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镇纪委办公室其他般干部和工作人员由各所责人审批年终统将考勤情况报镇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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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镇其他心、、所、院(校)、分局、县驻珠各部门责人请假、出差、外出开会应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村党委(总支部)记、村委会主任外出(出镇)3天(含3天)以报挂村领导签批3天以上村记由镇党委记签批村主任由镇长签批
各村委会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值班镇级检到无人值班次处罚00元县级单位、领导检到无人值班次处罚300元州级以上单位、领导检到无人值班次处罚500元
镇级检到办公场所“脏乱差”次处罚00元县级单位、领导检到办公场所“脏乱差”次处罚00元州级以上单位、领导检到办公场所“脏乱差”次处罚600元从值班人员绩效工扣除;公开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不村委会要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群众或镇上通知应迅速到场
(七)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村每年岗不少00天(含因公出差)
镇党委具体责日常管理工作镇扶贫办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帐
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记或村委会主任签次月5日前送镇纪委汇总镇党委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组织、席会议办备案
不得随请假离岗如确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并严格请销假制
队长请假须镇党委委批准报县级席办和总队长审批;队员请假须由队长批准报镇党委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期满要及销假
各级“挂包”“走访”工作席会议办公室和镇纪委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岗情况进行检
四、监督与处罚()镇纪委办公室责请销假制记录、汇总和监督检工作每月5前公布上月干部考勤情况;镇纪委要对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面检讨及济处罚;情节严重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公员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按办发〔05〕件规定每月请病假超0工作日、请事假超3工作日、旷工超工作日(以上项目可单列当出现两项以上〈含两项〉叠加应累计总天数)不得享受当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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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关干部职工每人每年请假以5天基数(不含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天数)超天病假处罚30元事假处罚50元旷会(缺席)次处罚300元3次迟到(会议开始5分钟——30分钟到会)算次旷会(缺席)特殊病、事假要出具相关证明材由党政班子讨论酌情处罚国法定婚假、产假等休满可以补休假期不计入5天基数(四)镇机关干部连续旷工3天以、年累计旷工6天或者全年请假超30天年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连续旷工—0天或年累计旷工7—0天年考核确定基称职(合格);连续旷工—天或累计旷工—9天年考核确定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旷工连续超5天或年累计旷工超30天实施待岗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处理五、请假纪律()请假以假条准若遇特殊情况事要讲清楚并补写假条如不补办请假手续发现以请假天数两倍按旷工处理假期满要及到镇纪委办销假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视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延长假期必须相关领导批准并补写假条(二)请假人请假期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三)请假前请假人要根据己工作岗位妥善安排工作因工作安排不当致使工作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若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批准擅离岗致使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损失从重从严处理(四)到县上报送或取件、开会由分管领导通知安排镇纪委办登记备案不记入请假围否则按旷工处理(五)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研究生、函授、电、学考试等学习培训其面授和考试有学校通知可按审批权限报批请假不计入请假考勤五学习会议制、干部实行集学习镇党委理论心组集学习每季至少次镇机关每周上午900召开干部职工例会周晚上900开展集学习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所责人必须参加二、凡是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定开会或学习应参会人员必须准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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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30分钟到算次旷会(缺席)处罚300元;3次迟到(会议开始5分钟——30分钟到会)算次旷会(缺席)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样处罚500元三、干部职工学习和参加会议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准打瞌睡、交头接耳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事情手机调振动或关机状态对严重干扰会场秩序者给予通报批评四、干部职工开会、学习必须严肃认真做笔记般干部每年记笔记不少5千领导干部不少万每半年由分管领导或镇纪委办公室检次学习笔记和岗位记事没有做学习笔记和岗位记事年终不能评先评优六干部履职尽责制、科级干部管理细则()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强烈政治识责任识和局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镇党委核心地位(二)科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次党委会议向党委综合汇报次平工作要对当天工作安排和开展情况做记录工作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及与主要领导沟通(三)科级干部所分管工作严格按照党政班子分工和上级部门签定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年初将各项工作按分管责任分给各科级干部明确任责任到人(四)全县年终综合考核评比所分管工作不低前年名次或得满分绩效考核给相应加分(五)对科级干部工作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除追究责任外上报县委组织部建议进行调整二、般干部管理细则()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设定岗位职责及所分工工作认真做职工作要树立强烈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流识(二)严格工作制坚守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领导批准方可离开若先离岗请假按旷工处理(三)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值班工作凡值班期脱岗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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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工作成绩突出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按相应管理制追究责任(五)突发事件能胆及处置避免事件矛盾扩或成功化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定给予表彰奖励000元三、心(所)责人干部管理细则()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岗位目标开展单位各项工作因工作滞影响全镇总体工作对所主要责人予以相应处罚不得评先评优;严重进行调整(二)各所领导对镇党委、政府安排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公室对各所上报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将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做综合评定(三)所工作年终考核获奖且低前年名次所领导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年终考核名次排名全县三名人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优秀”并酌情进行处罚四、工作考评制()镇纪委依据党委、政府议、定和上级督办要对年、季和阶段性工作、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督督办结不定期公布作干部奖惩、评优树模、升迁调动依据(二)各分管领导、干部要抓各工作般干部职工和各所要按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下达各项工任报表、信息、总结等要按要按上报不得推诿扯皮信息考核标准按xx发〔06〕x件执行(三)挂村领导、挂村干部必须对村干部多交心谈心并严格管理督促检、统筹安排村工作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严重贻误工作批评教育仍没有改变、工作没有起色村干部挂村领导有权建议镇党委按程序进行辞退或罢免镇党委年终将严格按照工作要和与各村签订各种责任以及村干部管理制对各村进行考核五、处罚与奖励制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干部管理工作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应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处罚.镇党委、政府领导或上级领导、县部门安排布置任不按要完成(包括上报各种材、信息、数据表格等)年终考核每次扣分工作不尽责引起镇村干部或直接工作对象有不良反响每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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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检准备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或县委、政府领导对镇党委、政府单项工作产生不良印象每次扣3分被通报每次扣5分扣完止
.对镇领导交办工作无特殊理由要按办理
对有其他客观情况不能按完成工作必须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重新调研完成限或安排其他志完成
对既不能按保质保量完成又不及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每次扣5分并处罚500元
有正当理由要领导交办向领导说明领导作出调整临交办工作包括、记、镇长向所有干部、职工交办工作;、分管领导向协管人员、所或业人员交办工作;3、挂村组长向组员或科室责人向工作人员交办工作;、班子会议定事项
3.岗位工作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见影响工作任完成或者工作长期涣散、滞软弱无力工作不能按机关干部职工或所责人每次处罚500元
三次以上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每谈话次扣0分谈话仍无明显改变作待岗处理待岗处理干部不参与工作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直接定基称职(合格)
.待岗期满如无较变人无面申请不愿上岗者报请人事管理部门建议以停职下岗论处
5.遇突发事件处置或型活动要调人员按镇领导或党政办确定人员调如无特殊情况每缺到位次扣分无故不从调次以上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仍无明显改变作待岗处理
6.年终单项工作县委、政府组织考核得分较上年低扣分管领导分、具体业人员5分该项分值不够扣从总分里面扣减
7.受到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政纪处分(警告、记、记、降级、撤职、开除)和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长期病事假、辞职、按广发〔998〕9件带薪离岗人员不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二)奖励.各挂村干部所村受县级以上表彰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给予定加分
.年终单项工作县委、政府组织考核得满分给业人员加5分、分管领导加分;得满分但较上年上升位次或所得分值较年高给业人员加3分、分管领导加分
3.工作表现突出年轻干部合选拔条件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作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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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管理制、干部职工要团结助明友爱干部职工属不能打架相骂不得公共场合或私下散布诽谤、伤志言论二、重仪表衣着整洁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外穿短裤、背心违者每次处罚50元三、政府院不得高声喧哗晚上娱乐活动不得超不准酗酒娱乐滋事影响他人休息给予批评教育累教不改每次处罚00元四、因房屋、门窗或其它公物设施然破损要用工、维修由党政办统安排报主要领导批准实施人或故损坏不予受理五、干部职工住房水费、电费必须按结清不得拖欠六、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则上必须7天腾出原住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八卫生管理制、镇机关环境按所分任区由各办责打扫要常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打扫次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所必须按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扫除和集镇整治不得无故缺席缺席次处罚00元三、爱护公共卫生不准乱倒垃圾不准乱丢皮、纸屑严禁孩随地便政府院严禁放养禽畜违者律捉送食堂处理并处罚00元垃圾必须倒入垃圾池不按要乱倒垃圾者发现每次处罚00元并打政府扫院星期九公接待制、实行定招待无特殊情况所有客律机关食堂就餐党政办或对口工作人员做接待和登记工作若有特殊情况外就餐者由分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人员请示主要领导按程序办理主要领导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接待费用理二、严格招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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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客由镇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对口接待要外招待律由党政办公室派餐用餐由各对口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签名三、严格招待标准严格执行央八项规定坚持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招待标准根据客人数和招待事由而定工作日律禁止饮酒四、镇工作汇报、检、系、合执法等确有要用餐律安排机关食堂不准外安排工作餐五、凡因公出差、学习期确要招待开餐必须记或镇长报账以实际支出单据和发票结算十机关食堂管理制、机关食堂由党政办公室管理由专人责全面责镇机关干部、职工饮食及客用餐等性工作应虚心接受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提出批评见及合理化建议二、机关食堂食谱原则上每天更换次每次用餐不得少三菜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按质开餐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停餐确有急事给党政办公室人员提前请假但每月不得超两天若没有请假离岗将扣就餐人员当日平餐费和食堂工作人员当日工(每月按0天计)食堂每逢节假日都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机关客和值班人员正常用餐三、食堂要搞卫生工作确保餐厅外清洁卫生做各种食堂用具清洁工作四、机关志用餐标准早餐元午餐、晚餐各6元上级单位、部门下乡工作餐标准早餐0元午餐、晚餐各0元五、机关志必须严格遵守食堂就餐不候早餐上午800前必须用餐结束午餐30—00晚餐730—800六、驾驶员、学生村官、志愿者、村委会干部等因公食堂用餐不支付餐费但必须做登记不按要登记发现次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禁止食堂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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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用车管理制、机关公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统管理、调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车辆二、机关集体活动、重要接待活动、处理急办公党政办公室可以调配机关、所所有公车辆交叉使用三、实行使用登记和公示制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事由、地、里程、油耗等信息公用车出差和下乡必须到党政办公室登记用车人和司机要按规定与路线行车不得随改变行程外出xx镇外出差必须开具派车单不开具派车单私外出被举报处行责四、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公用车出差和下乡回驾驶员要将车辆钥匙交党政办公室管理并做登记车辆不得私外夜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除特殊工作要外所有车辆统停放机关院指定位置五、集镇公活动原则上不派公车接送集镇外下乡视办事长短公车送达就返回镇机关等候调派到xx镇外出差、开会、办事原则上不派公车接送行前往和返回按照《xx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六、公用车律采取开油单加油方式票加油量合计与油卡总量误差不能超升严禁驾驶员签等方式加油否则费用理驾驶员必须空闲把油加满避免出现安排下乡临加油特殊情况除外七、党政办公室登记和领导指派县外长途行车特殊情况下使用油卡加油或油卡无钱加油票派车领导签及党政办公室进行核定给予报销票加油量合计与油卡总量误差不能超升否则不予报销;登记和指派出车不予报销公用车发生路桥费、停车费凭收据由党政办公室审核呈镇长签方可报销八、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业知识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理罚款和所扣分值由驾驶员行承担九、严禁私车公用私车出差或下乡不给予油补贴十、驾驶员保持手机通畅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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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建立公车档案做到“车档”结合镇实际镇机关车辆维护保养分配如下云x—xx云x—xx云x—xx云x—xx根据以上分配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做到勤检、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长途行车前须认真检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酒驾车、疲劳驾车十二、车辆维修年检由驾驶员向党政办公室报告00元以下由驾驶员直接进行修理;00元以上提供拟换主要零部件名称和单价党政办公室审核出示《车辆派修单》、镇长审批由司机责到指定维修厂修车修理费要凭派修单和正式发票到财政所结算十三、领导干部不得驾驶公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把车交给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主要领导对批准、擅用车所造成切由当事人行责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进步处理十四、领导干部对外出车辆和随车驾驶员有领导责任公活动外出期必须规停车公用车不能出现山庄、酒店、饭店、KV等消费娱乐场所及附近出现任何问题和事故派车领导干部必须承担领导责任驾驶员承担直接责任十五、镇纪委要加强对公用车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及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配备使用车辆和办理车辆册登记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十二财管理制、财人员必须做到认真学习现行财会工作规定做到账、报表、金三对口;坚持每周向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次金运情况做主要领导参谋财政支出上要坚持量入出原则要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差旅费报销工作人员因及结算报销差旅当月差旅必须次月0日前主动报结否则视放弃必须出差返回当月报销票据报销标准按x办发(06)x件执行三、票据审批报销票据必须是盖有财政或税监制正式发票票据必须开明单位名称、、货物、数额、单价、金额和销商税专用办人要签名和明事由;报销票据和出差单必须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主任核对出差登记册签认可再由出纳人员审核主要领导签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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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镇政府所有公用办公设施设备由镇党政办、xx心造册登记并录入系统统管理分管领导律不准外借或改作他用所有干部要爱护公共财物对人或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干部调离镇必须交清财、财产、宿舍方可办理工关系否则财政所不予开具工移手续五、单位购置办公物品必须提前提出计划主要领导批准方可购买额物和设备必须国土心报采购进行购买购回由管理人员验收实物凭发票报销十三印管理制、印使用权限党委印必须党委记审批才能使用;政府印必须镇长才能使用;属各分管领导分管围由分管领导向记或镇长请示签可以用印二、印使用围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公和介绍信;领导批准有关材及其他有关事项三、党委政府印由党政办公室管理并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即党政办公室按规定用途填写用印登记表报领导审批签方可使用每次用印应登记备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坚持谁管理谁责原则离任要及办理移交手续四、党委政府印外出公用印请示记、镇长由手人填写印借用登记表方可带出并由手人责保管及归还五、各办公室、所、部门印使用权限、围及管理各公室、所、部门印应指定专人责管理用印应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各公室、所、部门印由办公室统刻制原印因磨损影响使用或遗失向党政办公室提出面申请主管领导统办理印变更手续十四党风廉政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步明确镇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分工镇党委领导班子对镇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人分工责相结合原则.镇党委记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办公室、心、所、部门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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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纪委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遵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进行监督(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工作落实.监督检职责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镇党政班子领导干部“岗双责”责任责抓分管工作部门、挂钩系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抓分管工作部门单位“把手”廉洁律工作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各村党委(总支部)记、各单位部门责人是责任人要加强对机关干部、(所)责人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廉政承诺、述职述廉、人重事项报告等制认真履行“岗双责”3.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加强廉政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推进制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制约又相协调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风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风切实党风政风方面存突出问题8.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听取工作汇报切实重问题(三)考核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考核制镇党委每年应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次检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考核结由镇党委适当围通报作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重要依据3.镇党委委员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向党委报告工作项重要容.镇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应专题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5.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应列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容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部门、单位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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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任追究违反或者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按照《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围明令禁止不正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围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3.对单位、村、部门发现严重违纪违法行隐瞒不报、压案不
.疏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
7.有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
二、廉政承诺制()廉政承诺对象党政班子成员各所、心、院校责人村党委(总支部)记、村委会主任
(二)廉政承诺容确定
根据《廉政准则》和年廉洁律工作要突出群众反映热问题结合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特有针对性地确定当年廉政承诺容
既不抬高标准无法兑现更不能降低标准放松监督和结束
(三)廉政承诺主要容遵守《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央、省、州、县制定领导干部廉洁律有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私用公车、不乱发请柬、不借机敛财;3不准配偶、子女人管辖业围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配偶、子女人管辖业围外商独企业或外合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高级职
管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他们打着己旗以权谋私;不下属单位、企业报销人或配偶、子女支付费用;5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宗物品购置招投标等济活动己及亲属谋取私利;6按照规定报销通讯费用不超标准报销;7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绝立即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8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编、超标汽车;9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宴请、吃喝和参与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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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0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配备使用干部;不擅定重问题及额金投和使用其它要承诺事项(四)廉政承诺监督和考核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容与责任制考核并进行平不定期组织监督检对不落实或不认真落实廉政承诺单位将追究主要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年考核适当扣分三、领导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制积极探预防腐败有效途径根据纪委和xx县《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见》精神建立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制对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重是掌握审批权、策权、政府济调配权和组织人事权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廉政风险评估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评估容.思想道德风险是否存放松改造世界观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识不强;怕承担责任有畏难情绪因循守旧;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从领导消极怠工落实不力;法制观念淡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风险.制机制风险是否存有制订立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效性可操作性不强制不能得到及补充、修改和完善;有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约束力和监督力等风险3.岗位职责风险是否存履行“岗双责”不到位;权力分配不清由裁量空;权力运行不透明暗箱操作;不坚持民主集制独断专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不作、乱作、慢作等风险.业流程风险各部门、各行业业工作流程不规、不健全可行性、操作性不强等风险5.外部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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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业往是否存受到行政管理对象利益诱惑和其他非正常影响造成权力失控、行失、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风险(二)评估程序.风险排按照规定核定权力规各级各部门权利运行绘制并公示权力运行流程图采取上下结合、外结合等方式按照风险评估容对领导岗位、层岗位、般干部岗位进行分类排.风险定级按照工作程序评定风险等级并编制风险目录级廉政风险具有策、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策、审批、由裁量、事管理定权领导岗位这类廉政风险发生机率高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和可能触犯国法律构成犯罪风险二级廉政风险具有定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事管理、执行权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这类廉政风险发生机率较高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严重损害应当受到党政纪处分风险三级廉政风险具有定综合协调职责领导与非领导岗位这类廉政风险发生机率较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达到党政纪处分程风险3.风险防控分级落实防控责任完善前期预防、期监控、期处置防控措施并实行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制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责进行重督、重监控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或系部门、单位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协助实施防控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责进行定期检、动态监控单位纪检组织协助实施防控三级廉政风险由单位进行日常检、及提醒由设机构责人直接责实施防控风险处置()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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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管理、随机调、定期评议、严格考核等方式对权力运行程实施监控预警及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处置机制视风险情节严重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适当处置措施纠偏纠错避免问题发展成违纪违法行违纪违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处理或立案处(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风险防控管理程序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循环机制(三)工作要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工作由xx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统领导领导组办公室(镇纪委)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将重要岗位任职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目标责任检考核围考核结作干部奖惩重要依据十五附则、办法下发日起实施办法所涉及容凡党政策法规及上级党组织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相关工作制与办法不致按办法执行二、党政班子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镇直各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并结合实际进步完善单位、部门部制对办法涉及村、部门工作容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贯彻落实三、办法由镇党政办、纪委办公室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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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
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镇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9:00为签到时间,当天没有签到的视为旷工,9:00后9:30前到岗并补签到的视为迟到,无特殊情况,10:30后到岗的视为旷工;每天下午5:00-5:30为签离时间,当天没有签离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旷工等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迟到、早退每次处罚100元,旷工每天处罚200元,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于第二天通知到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同时全镇通报。星期或节假日需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作息时间管理。中心工作、专项紧急工作期间的处罚加倍。领导安排有特殊工作任务,不能亲自签到的,由领导电话或当面联系负责签到的同志,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特殊情况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和法定假日上班签到问题另行规定。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全镇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请假一天的由请假人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组长审批,如工作组长不在,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批;请假1-2天的,由请假人书面写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或挂村(社区)领导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的,由请假人书面写出申请,交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组长签署意见并经分管领导或挂村领导审核后,由书记或镇长签批。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需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所有请假材料,交镇纪委存档备查,并兑现年度考核。病假要有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证明或地级以上医院鉴定,其他病假与事假同等处理。确系患有重病,请假时间较长的,需经党政班子会议共同研究决定。事假每月不得超过15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
第九条干部凡有下列行为和情况之一,给予警示诫勉:
(一)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在市的专项检查考核中出现重大问题的;
(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四)违反职业道德,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私生活不检点,有损干部形象和损人行为的;
(六)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七)擅离工作岗位2天以上的;(八)有其它应予警示诫勉的。第十条凡违反诫勉内容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签发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全年三次被警示诫勉的干部,按《公务员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第十一条全镇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镇招聘干部(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配备手机,没有配备手机的,不发通讯费。全体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凡故意关闭手机、欠费停机、不接手
机或采取其他设置影响信息畅通的,一经查实,扣发当月通讯费。
第四章领导干部的管理第十二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每人分管一块工作,挂一个村(社区),做到分工明确,责权统一,任务到人,每年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分管工作目标(思路),并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目标(思路)组织实施。凡分管工作当年受到市以上通报表彰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党委、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凡分管工作当年受到市以上处罚的,党委、政府给予一定处罚。
第五章全镇机关干部的管理第十三条党委按照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项目、工作标准,对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岗位分明、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按照职位要求,由分管领导和各办、站、所提出本职位年度、阶段工作目标,报经党委核准后,制定每一位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目标
考核评分表》(此处是否能够做到),并进行备案,并按各种阶段、年度岗位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按照机关各办、站、所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一般按每月一调度一考核、季度一考核、半年一通报一兑现、年终一总评进行岗位实绩考核,并根据考核和民主评议情况,党委实行限期改正、诫勉、调整交流、进学习班、待岗等组织处理。
第六章驻村(社区)干部的管理第十六条党委对驻村(社区)干部实行年度目标和平时督查管理,以目标管理为主。第十七条驻村(社区)干部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一)围绕农村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创五好、奔小康”活动,所驻行政村(社区)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正常、管理有序。(二)围绕抓村(社区)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指导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所驻行政村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三)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收集反馈相关信息,按时督促完成各项手术任务,指导村(社区)民严格执
行计划生育国策,所负责辖区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市、镇目标管理要求。
(四)围绕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加强法制教育,确保一方平安,所驻村(社区)治安秩序良好,民间纠纷不出村(社区),群众安全感强。
(五)其他工作目标。第十八条驻村(社区)干部每月到所驻村(社区)工作不少于22天。平时,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到村(社区):(一)包组干部承担的各项工作;(二)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三)村(社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四)村(社区)重要经济社会活动;(五)党委、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部署;(六)其它必须到村(社区)的重要工作。第十九条驻村(社区)干部必须严守群众纪律,禁止发生下列行为:(一)下村(社区)工作期间大吃大喝,办公经费一律用于本村(社区)办公;
(二)打牌赌博、酗酒滋事;(三)到村(社区居)委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向村(社区)集体借款或变相入股做生意;(五)参加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如发现上述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第二十条驻村(社区)干部实行日常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一)建立《包村(社区)干部工作记实手册》,对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由驻村(社区)干部本人记录村(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工作、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民生工作、上报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驻村(社区)活动记录,并实行分管领导评点,党委抽查评议记录制度。(二)根据所在村(社区)实际,确立村(社区)阶段、年度工作目标,党委对驻村(社区)干部实绩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年定性,并根据考核和民主评议意见,通报相关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三)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接受村(社区)群众(代表)评议,评议结果纳入综合考核。
第七章干部的选拔任用第二十一条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第二十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充分的民主推荐,党委提名,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拟任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在此基础上,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第二十三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党委分管组织人事干部介绍对任免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二)党委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三)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四条在干部任免过程中,如有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任免事项一律无效,并由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或镇党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条例》规定给予处理。
第八章干部的考核第二十五条按照管理权限,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由市委进行考核;镇党委负责本镇的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德、能、勤、绩的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驻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的实绩。第二十六条对干部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实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立体考核方法:(一)指标考核。对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岗位目标、驻村(社区)目标,按百分制分成若干个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二)综合评估。自我评估、群众评价、领导评价、横向联评、实绩评估五个方面。第二十七条根据考核结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对工作表现差的干部,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诫勉、降职、待岗等处理。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某某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村干部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镇党委研究任用的常办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由镇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基本原则。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五条主要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六条基本条件。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新任职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公开选拔、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村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八条选拔方式。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有条件的村也可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公推直选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社区)选
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领导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三章教育培训第十条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为基础,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主要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负责培训,村一般干部由镇党委负责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组织。第十二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方法。一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一般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2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农广校、成人高中、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学习;四是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可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乃至挂职锻炼。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镇业余党校、远程教育站点建设,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镇业余党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实用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
“四在农家”示范点建设,使之成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五条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人口计划、村民自治和优质服务等人口计生工作在村的落实和迎接检查、调研情况;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日常管理,请销假执行情况(与国家干部请销假规定一致)。第十六条考核方法。对村干部实行“每月一督查、季度一调度、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镇每月对村(社区)干部到岗到位和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季度对村(社区)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调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综合考核,年度进行一次总体民主测评和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
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镇领导及其股级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年终应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团结、工作完成不好、群众测评结果不好的村(社区)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占参测比例30%以上的,党委对该村(社区)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约束第十八条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重大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事项,
一般应由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社区)民会议或村(社区)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由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社区)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党务村(社区)务公开制度。党务村(社区)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党务村(社区)务公开由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社区)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众反馈。
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财镇管村用制度,严格把握审核关,镇财政所、监察室每年要对经济总量大、发展项目多、财务收支频繁的村进行重点内审。同时要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制度。镇党政领导都有联系村(社区),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镇党委应及时提醒、及早解决。村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六章报酬待遇第二十三条固定补贴标准。村干部固定补贴按照市相关标准执行,并实行奖优罚劣,固定补贴与干部的工作实绩紧密挂钩。第二十四条固定补贴人数。每个行政村(社区)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原则控制在3-4人,具体人数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地域分布、主要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享受固定补贴的人员应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
第二十五条养老保险办法。统一办理村(社区)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继续由市、镇分别补助一部分,村干部个人承担一部分。村主要干部离职后保险费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备干部第二十六条数量和质量。每个村(社区)至少应有5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第二十七条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镇党委审定。镇党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第二十八条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专业学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
担子,适时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第二十九条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中共某某镇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xxxx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
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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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
会后各分管领导应加强指导、掌握动态,包联村领导应及时督促、确保完成。周五例会由镇长或人大主席主持,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核实。当周工作未完成的,扣负责人1分;弄虚作假、谎报进度的扣2分。
第八条严格层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所办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所办工作人员向所办主任负责,村级事务需镇上研究解决的,应先向包联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所办工作人员除做好岗位工作外,应服从所办主任安排,积极参与其他事务,对拒不执行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停职停薪半月,第三次建议组织部门调离。
第九条各所办固定向县级部门报送的报表,负责同志应提前收集信息,按时上报。未按时上报,县级部门向镇领导催要的,出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镇上安排各村报送的报表、资料,各村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填报,未按时上报,影响镇上总体进度的,出现一次扣书记、主任各1分。
第十条实行镇机关干部全员办信息制度,镇领导、所办主任每年编报刊登4条,一般干部每年编报刊登2条。在县级部门纸质简报刊登的每条奖1分,《城古简讯》、县政府官网、城古党建、宣传、脱贫攻坚订阅号、《城古脱贫动态》刊登的每条奖2分,陕西网、今日头条及市级以上党建、脱贫攻坚订阅号刊登的每条奖3分,官方主流刊物刊登的经验成果类调研文章每篇奖励4分。信息上报前须经分管领导进行真实性把关。
未完成信息编报任务的,每少一条扣2分。镇机关50岁以上同志不下达任务,但鼓励编报,享受奖励。
第十一条全体同志务必勤勉尽责,提高效率。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被县级通报批评,或在县级通报排名中处于全县后三位的(并列的依排序),分别扣分管领导、责任人3分。
年终单项工作考核排名处于全县前三位(含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后三位的,分别奖、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分。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奖5分、镇级先进的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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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中,圆满完成任务且工作无严重失误的,分别奖包联村领导和“四支队伍”中镇村干部2分;出现严重问题的,分别扣包联村领导和“四支队伍”中镇村干部2分。在各级日常随机督查、暗访中发现镇村干部未认真落实帮扶要求的每次扣帮扶人1分。
第十二条镇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一天以内由所办主任批准,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村干部两天以内由包联村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需提前书写请假条,经批准人签字后交镇党政办留存,未经书面批准或请假条不交党政办、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1分。
干部休公休假须在无重要工作任务期间,按正常请假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分管领导和所办主任应安排好休假期间的工作衔接。事假病假冲抵公休假的休假天数,全年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公休假天数的,事假每超一日扣0.5分、病假每超一日扣
0.2分。第十三条值班期间,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换班,但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否则视为旷工。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接待群众、传递信息、处理突发事件,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分。第十四条全体同志应保持日间通讯畅通,领导及所办主任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力处置。第十五条各所办应主动打扫办公区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整齐有序。镇党政办每月底组织一次环境卫生评比,对第一名的所办全体人员每人奖0.2分。第十六条本办法从2018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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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XX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干部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镇机关二级机构(办公室、站所、中心)负责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与镇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任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熟悉拟任职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和组织决策能力。(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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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群众基础好。(四)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的党龄要求。(五)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第五条初始动议。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或基层请示报告,按照职数和班子配备要求,由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研究提出干部调整动议方案。事先需报区委组织部或区相关领导通气、审查的,在推荐前履行相关手续。属于区直部门管理的镇站所负责人事先需报区直相关部门通气、审查的,在推荐前履行相关手续。第六条推荐。选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推荐提出考察对象。镇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的推荐围为镇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推荐围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村(居)民代表,换届时按照换届工作要求执行;镇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负责人的推荐围可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由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参加或者由全体党员参加。召开推荐会时,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推荐情况,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当在获得推荐票数位于前列的人员中确定,且其获得的推荐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个别特殊需要的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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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考察方案,征求意见。(三)发布考察预告。容包括:考察对象基本情况,拟任职务。考察组人员组成,联系等。考察预告可以以贴的形式发布,也可以在干部大会上口头发布。(四)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五)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汇报。参加测评和个别谈话考察、征求意见的人员围是:镇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的考察参加人员围为镇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考察参加人员围为村、社区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镇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负责人的考察参加人员围为,人员较多的为党(总)支部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人员较少的为党支部全体党员。考察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推荐、测评情况。考察组由有组织人事干部、纪检干部参加的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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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八条酝酿。干部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决定上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酝酿围一般为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
根据需要,还要征求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意见。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前,需听取纪检监察、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
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需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的,要在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前,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于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负责组织工作的党委成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三)以无记名填写干部任用表决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党委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票的方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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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与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任职。实行提拔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对于拟提拔任职的干部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任职分为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非选任制的干部一般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四章竞争上岗第十一条实行公开岗位、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第十二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第十三条公开岗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程序包括:(一)公布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测评;(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讨论决定。
篇五: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奖惩办法为搞好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规范干部工作行为~切实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更好地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威信~服务大局~服从领导,勤奋工作~敢于批评坏思想、坏现象~凡能够勇敢、真实地向党委检举揭发的、坚持正义勇于斗争的~乡党委给予奖励、表彰,事迹特别突出的~适当予以重奖或提拔重用,对不服从组织~无故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甚至顶撞领导的~予以严肃批评,对工作造成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并扣发半年或全年乡发补助~直至停职、降职、撤职处理。在机关内外散布不利于党委、政府或乡领导的言论~损害组织或领导形象的~是中层干部的给予停职、降职直至撤职处理~是一般人员的~三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
二、部门工作实行主任、站长、所长负责制~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要认真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举措~年终按责任制进行考核。
1、本部门的工作~在全县年终综合考评中~取得前三名的~给予每人100元—100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本部门工作保持全县综合考评前五名的~乡年终考核可定为优秀~对部门有功人员进行适当重用、提拔,排名在全县后三名的~给予本部门每人100元—300元的处罚。部门主要负责人按2人份奖惩,连续三年部门工作排名在全县后三名的~要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或降职~部门人员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不参与排名的部门创出工作亮
1点的,引起领导关注的要表彰奖励。
2、本部门的工作受到县以上表彰~并给乡争得荣誉的或因工作出色~全县以上范围来我乡召开现场会~推广我乡经验的~给予本部门300元—1000元的奖励。因工作不利~受到县以上部门或组织通报批评的~给予本部门300元—500元的处罚~并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或适当调换~对责任人加重处罚,先进个人给予全乡大会表扬~并参照部门奖励标准适当奖励~年终不排名的部门创出工作亮点的~要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本部门的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并在县以上报刊上推广、发表的~或在县以上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的~予以本部门300元—500元的奖励~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受到点名批评的予以本部门300元—500元的处罚。
4、部门为乡、村引资办实事~在全县属特殊情况或单项资金超全县各乡镇拨付平均数2倍以上的~对部门全体或实绩突出人员予以适当比例的奖励。,特殊引资或超平均数的1—5%的奖励,
三、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统一部署~条块结合~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坚决制止或处理推诿扯皮和不担责任等失职行为。严守工作秘密~涉及泄漏本部门或乡内重要信息~给党委、政府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被动的~给予严肃批评~并视情况给予停职、降职处理或适当调换工作~造成乡经济损失的~除做出以上处理外~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凡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政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视情况给予批评、停职、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准吃请、受贿。如发现非工作需要饮酒影响工作的~扣发当月乡发补贴,因违反纪律~给乡党委、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予以停职、降职、
2撤职处理。
五、主动、扎实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不推不拖不靠~大胆负责地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
六、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许玩扑克、打麻将、下象棋、玩电脑游戏、上网等。工作期间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必须请假。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在机关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一旦发现~对参赌人员扣发当月乡发补贴~对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决定给予警告、停职、扣发工资、降职、撤职处理。
七、坚持逐级请示和上报制度~工作中遇到问题或职责以外的工作~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乡长、书记逐级请示上报。
八、坚持党性原则~不搞宗派~中正团结~正当有序竞争。凡在机关中搞庸俗不正当关系、搞小团体、拉帮结伙、拜把子、打击先进、搞不团结、在选举推荐、测评中拉票、跑票~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查实~一般干部取消评先资格~二年内不予提拔,股级干部予以降职、撤职处理~并在三年内不予提拔重用~不再推荐为后备干部。
九、本办法自XX年1月4日施行。3
篇六: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范文最新推荐------------------------------------------------------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富有实力大新店、打造充满活力新新店”的奋斗目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二、考核形式和标准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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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三、考核内容(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4、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派餐单、派事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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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5、落实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管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公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事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7、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二、五集中学习日制度。实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每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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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加减分因素:1、对引进新上项目落户新店的,对引资人员每引进100万元计5分。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4、正面宣传新店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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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分管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三)述职测评(基本分25分)1、述职(5分)。采取书面述职和大会述职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期述职制度,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中层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一般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缺少一次扣10分。2、基层评议(5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对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计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计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计2分。3、平时表现分(5分)。年终由中层干部对所属人员打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后报分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干部平时表现分由分管领导和分片领导负责打分。4、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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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可评定为“优秀”。
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为“不称职”。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年度评先评优资格。3、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4、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分管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区排序末尾的。5、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6、年终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不在编人员的经济补贴,取全体在编人员的平均分。有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经济补贴:当年调入、调出人员;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经济补贴:(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累计旷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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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3)当年受政纪、法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4)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8、办公室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公开通报,处罚、奖励金额当月兑现。罚金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开展机关日常文体活动和有关奖励。9、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上好班队活动课每周认真上好一节班队活动课,每课一个相应的主题。让班队活动课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2)办好班刊每月办好一期班刊,每期一个主题。班级里应该培养一批自己的小记者、小通讯员、小主持人。从文字编辑、新闻采访、版面设计可全由学生动手。“班级剪报”、“班级快报”、“班级卡通画报”以及手抄报也是学生施展才华、倾诉心声、摄取知识的宝库。(3)布置好教室教室的正面墙上要悬挂国旗,侧墙上可设置评比栏等。还可以根据本班的需要设置其他的阵地。(4)建好图书角引导和鼓励每一个学生把自己最喜爱看的书和报纸拿出来与他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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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又是对他们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突进。充分调动学生的读书积极性,使图书角发挥其应该有的文化源的作用。(5)设计墙饰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墙壁说话,这需要教师独具匠心。可以在墙上布置名人画像、名言警句、班级获得的荣誉、学生作品,但是一定不能杂乱无章,要有美感。班级文化建设可以在教师的带领下,发动全班同学的参与,增强集体荣誉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第一条为保证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我镇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区,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实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定远县《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均为本制度的普法对象。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按计划参加全区公务员培训和普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素质。第四条国家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委宣传部、普法办、组织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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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每年举办一次。第五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组织、宣传、组织、司法和公务员所在单位建档。第六条除镇普法机构举办的法律培训外,全镇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第七条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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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镇机关干部治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制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富有实力大新店、打造布满活力新新店”的奋斗目标,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治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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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执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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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非凡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非凡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4、严格财经纪律。仔细执行派餐单、派事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治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
5、落实机关卫生治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治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日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洁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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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公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日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事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
7、执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
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二、五集中学习日制度。执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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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纪遵守法律。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主动、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
1、对引进新上项目落户新店的,对引资人员每引进100万元计5分。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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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4、正面宣扬新店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分管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
6、主动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篇八:镇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江口镇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镇村全体干部及“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干精神,坚持注重执行、奖优罚劣原则,由镇党委督查考核组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行积分制,个人基础分100分,根据奖惩规定加减分,1分对应100元。镇干部从年终考核奖中、村干部从绩效工资中兑现,每季度对奖惩情况作一次通报,派驻干部通报派出单位及县委组织部。
第三条镇机关、各村服务大厅坐班时间为9:00—17:00。镇大厅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办理事务,发现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拖延办事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村干部应坚守岗位,严格坐班,发现脱岗现象的每次扣1分。
第四条镇机关每周一9:30、周五15:00召开例会,全体镇干部参会,除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第五条镇领导、业务人员参加县上会议,应有书面或镇党政办电话通知,报告镇长后按时参加会议。未按时参会的扣1分,镇党政办或值班人员未按时通知的扣相关人员1分。参加县上上午会议的下午2点之前必须到岗,下午会议的中午12时后方可离镇,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六条每月召开一次战区指挥部会议,研究战区脱贫攻坚工作。每周四晚召开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全体领导、所办主任参会,学习相关政策、传达落实战区指挥部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各领导会前应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与业务部门做好衔接,会上做好工作汇报,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会前不认真准备,底子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明的,会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该领导独自完成该项工作,承担工作责任。各领导会后应根据会议决定,夯实责任、积极协调、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责任领导、主管人员各2分。
第七条实行周工作清单制度,由镇分管领导按照尽力而为、指标量化、要求明确的原则,制定各村下周工作计划,经镇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包联村领导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镇党政办收集印制于周五例会上发各包村干部。会后各分管领导应加强指导、掌握动态,包联村领导应及时督促、确保完成。周五例会由镇长或人大主席主持,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核实。当周工作未完成的,扣负责人1分;弄虚作假、谎报进度的扣2分。
第八条严格层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所办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所办工作人员向所办主任负责,村级事务需镇上研究解决的,应先向包联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所办工作人员除做好岗位工作外,应服从所办主任安排,积极参与其他事务,对拒不执行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停职停薪半月,第三次建议组织部门调离。
第九条各所办固定向县级部门报送的报表,负责同志应提前收集信息,按时上报。未按时上报,县级部门向镇领导催要的,出现一次扣负责人1分。镇上安排各村报送的报表、资料,各村应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填报,未按时上报,影响镇上总体进度的,出现一次扣书记、主任各1分。
第十条实行镇机关干部全员办信息制度,镇领导、所办主任每年编报刊登4条,一般干部每年编报刊登2条。在县级部门纸质简报刊登的每条奖1分,《城古简讯》、县政府官网、城古党建、宣传、脱贫攻坚订阅号、《城古脱贫动态》刊登的每条奖2分,陕西网、今日头条及市级以上党建、脱贫攻坚订阅号刊登的每条奖3分,官方主流刊物刊登的经验成果类调研文章每篇奖励4分。信息上报前须经分管领导进行真实性把关。未完成信息编报任务的,每少一条扣2分。镇机关50岁以上同志不下达任务,但鼓励编报,享受奖励。
第十一条全体同志务必勤勉尽责,提高效率。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被县级通报批评,或在县级通报排名中处于全县后三位的(并列的依排序),分别扣分管领导、责任人3分。年终单项工作考核排名处于全县前三位(含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后三位的,分别奖、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分。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奖5分、镇级先进的奖2分。
村级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中,圆满完成任务且工作无严重失误的,分别奖包联村领导和“四支队伍”中镇村干部2分;出现严重问题的,分别扣包联村领导和“四支队伍”中镇村干部2分。在各级日常随机督查、暗访中发现镇村干部未认真落实帮扶要求的每次扣帮扶人1分。
第十二条镇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一天以内由所办主任批准,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村干部两天以内由包联村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需提前书写请假条,经批准人签字后交镇党政办留存,未经书面批准或请假条不交党政办、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1分。
干部休公休假须在无重要工作任务期间,按正常请假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分管领导和所办主任应安排好休假期间的工作衔接。事假病假冲抵公休假的休假天数,全年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公休假天数的,事假每超一日扣0.5分、病假每超一日扣0.2分。
第十三条值班期间,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他人换班,但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否则视为旷工。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接待群众、传递信息、处理突发事件,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分。
第十四条全体同志应保持日间通讯畅通,领导及所办主任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力处置。
第十五条各所办应主动打扫办公区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整齐有序。镇党政办每月底组织一次环境卫生评比,对第一名的所办全体人员每人奖0.2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从2018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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